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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17 10: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
  (四)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八)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督查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
  (十一)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工作任务:(一)持续深化“法治铜川推进”行动。(二)持续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三)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和谐”行动。(四)持续深化“特殊人群帮扶”行动。(五)持续深化“社区矫正规范”行动。(六)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强基”行动。
  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资产等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局机关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个6职能科(室),行政编制 21人,实有 20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离退人员共1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6人。2015年底固定资产总值193.58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参公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3人。退休人员2人,2015年底固定资产总值4.11万元。市公证处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6人,退休人员1人,2015年底固定资产总值5.1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司法局机关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1.71万元。比2015年收入合计400.48万元减少了98.77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113万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减少100万元、其他专项经费减少13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1.8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34万元。
下属两家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2.05万元。比2015年收入合计129.6万元增加了12.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8.7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5.33万元。因业务工作的增加,专项经费增加9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局机关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7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8.34万元(其中综合办公费4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8.34万元)。项目支出71.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23.6%,其中普法宣传费42万元、律师培训费1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5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4.2万元。
  下属两家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6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1万元(其中综合办公费18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务交通补贴2.1万元)。项目支出5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38.4%,市公证处办公租赁费2万元、业务费17万元(非税安排);市法律援助中心房屋租赁费3.5万元、法律援助专款32万元。比2015年支出合计129.6万元增加了12.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8.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5.33万元。因业务工作的增加,专项经费支出增加9万元。

附: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财政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3、部门预算财政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4、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 

                                              铜川市司法局 
                                                                              2016年2月23日 

 铜川市司法局2016年预算说明.doc                                            




网络编辑:杨秉春
信息审核:寇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