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按照市局印发的《铜川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支队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调阅劳动合同、工资表、规章制度、询问相关负责人、进入工作场地调查询问一线生产工人等方式进行现场抽查。同时,通过接受投诉举报和日常检查的方式,对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督查,两次检查共涉及用人单位611家,涉及劳动者1.39万人。检查结果如下:
一、查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案件4起。
二、未发现违法使用童工现象。
三、接受检查的用人单位均能较好地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四、未发现非法延长工作时间现象。
五、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21起,查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案件2起。
六、查处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案件3起。
通过专项检查,支队建立起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包括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模式和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
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