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的通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1-0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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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支队开展了用人单位自查备案活动,要求支队所辖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自查活动,并前往支队进行劳动用工备案。7月,按照市局印发的《铜川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支队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调阅劳动合同、工资表、规章制度、询问相关负责人、进入工作场地调查询问一线生产工人等方式进行现场抽查。两次检查共涉及用人单位681家,涉及劳动者1.43万人。检查结果如下:
一、未发现有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查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案件8起。
三、未发现违法使用童工现象。
四、接受检查的用人单位均能较好地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五、未发现非法延长工作时间现象。
六、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17起,查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案件9起。
七、查处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案件45起。
通过专项检查,对所检查用人单位做到了“八个掌握”,即掌握用人单位的性质、职工人数、掌握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掌握劳动用工备案落实情况、掌握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掌握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掌握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掌握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7年11月1日
网络编辑:郭永钢
信息审核:郭永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