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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4-16 17: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的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调查的范围:省人社厅抽取的样本企业。
  三、调查的时期和时间要求
  本次是对2018年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8年4月至6月,企业电子名单和报表上报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
  四、调查方式
  我市为线下填报企业数据。各样本企业将数据电子表格及纸制版一同上报区、县人社局,由区县人社局统一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五、调查管理
  (一)各区县人社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发放调查填报资料,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负责对数据质量审核确认。
  (二)样本企业相关人员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对调查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企业薪酬调查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请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 www.mohrss.gov.cn/tjdc/qyxcdc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各区县按照分配的样本企业数量、行业结构上报数据。对样本企业中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抽样和替换,以保证抽样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以便向省厅进行报备。
  (二)严格按要求进行填报。各区县加强对样本企业的培训指导,组织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填报,确保企业规模、合同类型等指标填报准确。
  (三)严把数据审核关。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复核,落实审核责任,对明显不合理的数据要发回企业重新填报。以保证各项调查指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各区县要按照企业薪酬调查总体安排,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对进展较慢的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上报数据。在调查工作展开后,各区县每周四下午5时前将本周薪酬调查进展情况上报市局劳动关系科。由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6月底前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
  陕西省人社厅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处:(029)63915120
  铜川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0919)3183552

  附件1企业人工成本情况.docx
  附件2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docx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2日


网络编辑:郭永刚
信息审核:子站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