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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2-23 09: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122号)转发给你们,并对做好我市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年度考核时间安排。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自2017年12月下旬开始,2018年3月底前结束。
  二、完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制度。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填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工作于2018年5月1日前结束。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和核准备案工作的事业单位,不兑现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
  三、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各考核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考核标准,提高考核质量。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rs.tongchuan.gov.cn/10/7272.jhtml)。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郭永钢
信息审核:郭永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