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来源: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8-10-2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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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气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铜政办函〔2015〕30号)和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夏季炎热期作息时间调整,结合我局实际,市局决定,对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一、正常工作时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二、夏季炎热期工作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三、实行新的工作时间后,各区县气象局,市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均照此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切实安排好相关工作。
铜川市气象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网络编辑:宋程
信息审核:何江艳
标题: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正文:
各区县气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铜政办函〔2015〕30号)和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夏季炎热期作息时间调整,结合我局实际,市局决定,对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一、正常工作时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二、夏季炎热期工作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三、实行新的工作时间后,各区县气象局,市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均照此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切实安排好相关工作。
铜川市气象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