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报批稿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来源:新材料
发布时间:2019-06-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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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铜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征求意见稿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43427.9万元于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东南角,规划纬九路东南终点建设铜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40000m3/d,分两期实施,近期规模为20000m3/d,远期规模为20000m3/d(预留);污水管网敷设长度8040m。污水收纳范围东起坡头镇域东边界(玉皇阁水库、赵氏河沿线),西至浊峪河东侧塬坡,南到三原县马额镇,北至坡头镇牛村,面积约26.67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接纳园区企业排水及园区居民生活污水,采用“预处理+A/O(改良型氧化沟)+MBR+(预留)高级氧化”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回用,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污水管网工程包括直埋管道3270m,顶管1600m,综合管廊3170m,管径范围DN600~ DN1200,合计管网长度8040m。
二、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将各产恶臭池体全部加盖封闭,收集的废气经除臭生物滤池处理后(处理效率95%),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上述可知,项目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本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为0.46mg/m3,处理效率不小于60%,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
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A/O(改良型氧化沟)+MBR+(预留)高级氧化”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不会直接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在非正常极端工况条件下,项目污水中处理系统发生瞬时泄漏时对下游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影响范围即为厂区内。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各类泵类设备、搅拌机组、风机以及污泥脱水机等机械动力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的降噪措施,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格栅渣、沉砂外运至外运至铜川新耀垃圾处理场填埋;污泥送往铜川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理工程进行处置;化验废液、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所述,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13209190609 电子邮件:233478631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为:https://pan.baidu.com/s/1qrlsz7dn2K3YbjcDhs9WoQ 提取码: 9x77;公众可自行下载。
网络编辑:杨盼
信息审核: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