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已归档信息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铜川市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4-09 08:4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19〕66号)要求,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铜川市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日

铜川市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履行《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做好2019年监管工作,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研究、试验、生产、加工、流通等活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和局党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织密监管网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行为,持续加强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任务,营造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应用的良好环境,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二、监管重点
  (一)研究试验环节。对全市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进行全覆盖抽样检测,排查转基因非法试验。对批准开展的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和试验档案,试验结束检查收获物和残余物处理及贮存情况。
  (二)南繁试验环节。把我市南繁单位的玉米试验田作为监管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测,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严查私自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三)种子生产经营环节。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
  (四)进口加工环节。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国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过程的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五)标识管理环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转基因标识监管,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农业部869号公告-1-2007)要求,严格标识范围,严查标识方式,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9年1月-4月。各区县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尽早部署监管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9年4月-11月。各区县切实担负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监管工作,严格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要严密防控。
  (三)工作总结。2019年12月。各区县对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步工作,上报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实现全覆盖。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等活动全覆盖监管。对涉农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和南繁基地全覆盖抽样检查。对转基因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全覆盖抽检监测;二是突出抓重点。突出研发单位、育种单位、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进口农产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研究试验、种子生产经营、产品进口加工、标识等重点环节。突出制种和种子生产基地、南繁基地等重点地区;三是坚持控源头。加强研究试验源头管理,防范转基因材料扩散。加强育种制种源头管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斩断非法种植的源头。监管工作要注意留痕,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档案,问题要及时查处。
  (二)加大查处力度。一是要对群众举报、检查中发现和移交的线索、案件,及时立案,迅速查处,必要时会同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做到非法转基因生物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相关违规材料和产品没有销毁的不放过;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三是鼓励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威慑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局将结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宣传工作,积极在主流媒体上开展宣传,同时大力推进转基因科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转基因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好中国农业转基因管理官方微信、微博的推介和宣传。在制种基地,要对制种农户加大宣传,通过印制明白纸、宣传页等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乡村到农户,让广大农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自觉自愿遵法守法生产良种。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对于违法制种线索的举报。
  (四)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农技人员培训、职业农业培育等资源,通过增设农业转基因课程的方式,大力普及转基因知识,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认识水平。积极组织举办管理部门和科研、试验、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提高全行业懂法守法、依法从业的认识。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区县要认真执行转基因监管信息月报制度,结合当地机构改革,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人员调整后要及时报送市局。强化信息报送,每月月底前上报当月统计表(见附件1),没有案件要进行零报告。7月底前和12月底前报送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4月15日前报送本辖区监管工作方案,12月底上报总结报告。
  五、组织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坚决落实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属地化管理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敢于动真碰硬,主动监管、严格执法。要建立机制,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在队伍、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机构、落实到人。
  (二)细化监管责任。市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将责任落到实处。坚持约谈问责、督导检查制度,及时报告监管线索,依法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者的责任。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内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监管实施方案,督促研究试验单位、种子企业、进口加工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制度,健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管措施。凡出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大问题的,属地方农业行政部门未主动履行监管职责或未及时报告的,由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市局将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对扩散源头不在本行政区城的,要及时向扩散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发送协查信函,严肃查处。

  联系人:彭少军  唐正平
  电  话:0919-3183510  0919-8165663
  邮  箱:569843755@qq.com   tczzgl@163.com

附件:1.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2.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点击下载附件:铜农发〔2019〕50号附件.docx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王芒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