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林)局、新区农村工作局: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行情况,推进农产品“三年百市”品牌营销行动,按照省厅安排,将开展全市农产品市场信息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我市辖区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
二、调查方式
1.各生产经营主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合作社法人资格,且正常运营。各生产经营主体填写相应表格,提供企业简介(包括企业概况、主要产品、营销金额、获奖情况等),经所在辖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
2.各区县农业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将此项工作作为农业品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应报尽报。
2.各区县要组织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确保填报数据详实,无漏报错报。相关表格经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报表和企业简介于2019年4月15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含电子版)。
3.请各区县确定一名联系人,于3月15日前将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反馈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晋丽娜 田亮
联系电话:0919-3157285 3183529
电子邮箱:49318473@qq.com
附件:1.农业品牌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2. 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3. 农业品牌基本情况汇总表
4. 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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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主体市场信息调查摸底通知附件.docx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王芒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