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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农村低保实行统一补差分档

来源:铜川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17: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铜川市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农村低保补差分档由区县自主制定,各区县补差从三档到十五档不等,月最低补差标准差异较大,导致区县间享受低保政策不平衡。铜川市民政局结合《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对此进行了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从铜川市辖区县较少、地域面积较小、农村经济发展差距不大的实际情况出发,近期制定印发了《铜川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农村低保分档补差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执行统一补差分档,分档补差标准从农村低保标准的30%到100%,共分为8档,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按照差额选取合适档位进行救助,提高了农村低保补差准确率,平衡了各区县落实低保政策过程中的差异,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兜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网络编辑:张婷
信息审核:刘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