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能源局(市煤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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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煤炭局 发布时间:2018-08-23 15: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西川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崔家沟煤矿:

为认真贯彻市煤炭局《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铜煤发〔2018〕16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要求,推动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第四阶段(深化整治阶段)扎实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全市煤矿企业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督查时间

2018年8月23日至9月23日

三、 督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第四阶段(深化整治阶段)工作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切实可行。

(二)煤矿企业是否对专家排查阶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以及市煤炭局安全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方案,整改计划和方案的落实情况。

(三)省安委会第四督查组督查全市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涉及的煤矿企业是否对反馈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方案,整改计划和方案的落实情况。

(四)煤矿企业是否存在《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所涉及的8各方面的问题。

(五)贯彻落实市煤炭局8月3日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情况。

四、督查要求

(一)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上级公司对管辖煤矿全面督查。

(二)市煤炭局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上级公司以及煤矿企业进行督查。

(三)各级督查组要落实检查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督查工作有序进行。




铜川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8月20日


网络编辑:严睿
信息审核: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