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林业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已归档信息

铜川市林业局 铜川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
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7-04 08: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林业局、财政局,新区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19〕68号)精神,现将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包括: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林木良种培育、森林抚育、湿地、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公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完成。
  二、林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省级下达项目资金的有关要求使用资金,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禁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三、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森林抚育规程》要求,组织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由市林业局组织审批,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原则不得变更。
  四、湿地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湿地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7月20日前报送省林业局批复。
  五、林业、财政部门要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于2019年10月底前报市林业局、财政局。
  六、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涉及贫困县的,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16〕22号和陕政发〔2016〕84号等脱贫攻坚资金整合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任何部门不得干扰统筹整合工作。

  附表:1.2019年第二批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

    2.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3.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4.2019年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计划表

    5.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有害生物防治资金项目计划表

    6.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表

    7.2019年中央财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项目计划表 

    铜林发【2019】68号 附表1-7.doc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