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林业(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森林资源管护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计发〔2018〕215号)精神,现将2019年森林资源管护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森林资源管护资金为天保管护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二、各区县林业局、财政局,要统揽天保工程建设全局,认真组织好本地森林资源管护各项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好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与任务落实,保障森林资源管护稳定进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对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每亩每年可统筹1.75元,集中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益林调查落界监测、档案建设、管护管理培训等项目支出。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滞留、挪用专项资金。
四、各区县要对照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天保管护补助资金计划分配表
2.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资金计划表
3.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铜林发2号附件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