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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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6-05 10: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办公室
     负责人:张淑萍   0919-3185827  0919-3185570(传真)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宣传、保密、信访、安全、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管。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造林绿化科
    负责人:郑广阳   0919-3185832  
    拟订全市国土绿化和草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防护林工程项目实施,制定重点区域绿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做好封山禁牧、营造林效益监测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等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林业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管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和防治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标准化技术规程和指导意见。组织全市干杂果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管、林业产业扶贫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资源管理科
    负责人:杨浩平  0919-3185833
    制订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森林、林木、林地和草原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划,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及林政案件稽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及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草),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抓好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林权纠纷调处。负责森林保险工作。

  (四)自然保护科
     负责人:司俊平  0919-3185832
     负责全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和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驯养繁殖和培育保护。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植物检疫审批、监管及违法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市退耕还林工程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郝维正  0919-315118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的指导、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兑现前的核查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综合分析;承办市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天然林保护工程年度计划,指导工程实施及检查验收;监督检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资金使用;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及环境评价和检测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综合分析;承办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