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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5-29 10: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新区管委会商务局: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陕西省科技型中心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及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 》(陕科办发﹝2019﹞41号)的相关要求,我市开展了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但目前存在工作整体进展缓慢、各区县进度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入库条件的均可参
与评价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2018年已入库企业,需要重新评价入库,获取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二、入库条件
  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相关指标解释详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三、入库时间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全程网络操作,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资料,企业在2019年10月31日前均可评价入库。
  四、入库程序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统一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
  2.企业须在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后进行评价入库操作。目前信息注册工作由火炬中心统一审核,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完整信息,完成系统注册。已注册过企业不需要重复注册。
  3.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企业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提交,完成评价工作。
  4.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本市企业提交评价信息形式审查,通过企业及时在线发送省科技厅。
  5.省科技厅根据入库企业数量不定期公示、公告入库企业名单及入库登记编号。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新区管委会商务局应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评价入库服务工作,做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全覆盖,力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全部入库。
  2.市科学技术局将及时审查企业评价信息,企业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3.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指标将纳入2019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对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任务进行分解(王益区5家,宜君县5家,印台区7家,新区8家,耀州区8家)。市科学技术局于8月份对各区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同时,对2019年首次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的企业,按照《铜川市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给予奖励。

  联系人:综合计划科田斌     电话: 0919-3183069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8日


网络编辑:王荣君
信息审核:任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