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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铜川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在全市推行雇主责任保险的通知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6-10-08 17:0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及新区金融办或金融工作负责部门:
  为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5〕24号)精神, 进一步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提升企业风险抵抗能力,现就在全市推行雇主责任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雇主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
  推行雇主责任保险,将商业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相结合,有助于减轻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偿负担,避免发生重大经营危机,实现企业的持续稳健经营;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推行雇主责任保险的工作原则
雇主责任保险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提倡企业积极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由各区县及新区金融办或金融工作负责部门牵头,加强与工信、人社、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雇主责任保险工作合力。在推行工作中,各参保主体自主确定承保机构。
  三、推行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区县及新区金融办或金融工作负责部门要加强指导,建立雇主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雇主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由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联合市级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雇主责任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任务。各区县及新区金融办或金融工作负责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保机构要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扎实做好承保、查勘、定损、赔付等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主体合法权益。
  (三)突出宣传引导。由各区县及新区金融办或金融工作负责部门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雇主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切实引导企业提升安全保障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努力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铜川市保险行业协会
                              2016年9月21日


网络编辑:王康乐
信息审核:王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