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主持人: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由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便民广场共同直播的“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金铭。大家都知道,安居乐业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传统,人们常说“只有安居才能乐业”,这也足以证明住房问题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为了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将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那么到底什么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呢?近年来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又是如何的呢?带着这些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王龙江做客我们节目现场,就“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实现群众安居梦想”同大家一起交流沟通。接下来就请王局长和我们观众朋友们打声招呼。
[嘉宾]王局长:好的,主持人好,各位观众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主持人]主持人:接下来我们想请问一下住建局在便民服务方面都有哪些重要举措呢?
[嘉宾]王局长:为了做好便民服务工作,我局在市便民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两个窗口进行业务受理和咨询,2014年4月1日,我局将涉及的3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去年下半年,按照国家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我局及时清理了“勘察设计企事业资质审查、燃气工程专项规划核准”等5项行政许可项目,现在还剩余32项。具体工作中,两个服务窗口严格贯彻“高效便民、廉洁规范”的总体要求,落实“八项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业务所需的所有材料,从申请到办结实行“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同时,窗口工作人员也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水平,窗口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截止2015年4月30日,我局在大厅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业务177件,接受咨询247次,网上咨询件13件。2015年第一季度,我局便民服务窗口荣获了“优秀窗口”称号。
[主持人]主持人:嗯,王局长介绍的非常详细,那刚才我们的节目一开始提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接下来想请您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到底什么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嘉宾]王局长:保障性安居工程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原来保障性住房分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四种类型,现在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称为租赁型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称为购置型保障房。第二部分是各类的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部分是农村安居工程,涉及铜川的就是农村得危房改造。这三部分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主持人]主持人:嗯,听了王局长的介绍,相信电视前的广大观众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概念、分类有了一定的了解。那近几年,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又是如何的呢?王局长,接下来还想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嘉宾]王局长: 铜川由于长期的煤炭开采,形成了267平方公里的采空区、沉陷区和滑塌区。过去,有近4万户群众居住在这些危险的地段和棚户区的土坯房、砖木瓦房、牛毛毡房内,居住的环境非常差、安全隐患多。从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棚户区改造的沉陷区、滑塌区群众整体搬迁工程,2008年开始建设廉租住房,2011年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2008年以来已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7.7万户、480万㎡。到2014年底,全市已累计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5.06万套,基本建成1.37万套。有4.6万户、14.2万住房困难群众喜迁新居。通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累计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7万户,发放补贴资金1.75亿元。
我市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对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产业人口布局合理调整、平抑房价、解决群众住房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五年新建商品房均价全市保持在每平方米3200元左右。2011到2014年,我市连续荣获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一、二、三等奖。保障性住房建设“铜川模式”在《陕西日报》“关中直击”栏目中专题报道,并在全省推广。
[主持人]主持人:嗯,相信大家对我市的这个保障工作也是有目共睹的。那有网友提问说新区北部有个锦绣新城也是咱们的保障房项目,听说规模还不小,接下来网友想提问一下,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王局长能不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嘉宾]王局长:好的,2012年6月,时任常务副省长的江泽林同志在我市进行调研,对我市保障型住房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保障房要以一座城的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健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把新区北部统一规划,打造一座新城,也就是后来的锦绣新城。锦绣新城项目总占地4.6平方公里,规划总建筑面积601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350万平方米,4.5万户,可安置北市区棚户区、沉陷区、滑塌区,城中村改造,还有新毕业大学生,还有进城务工落户等的困难群众,这几方面可以达到15万人。锦绣新城总体规划分为锦园、绣园、裕园和丰园四个组团,目前裕园组团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裕丰园已经建成入住,安置沉陷区滑塌区危险地段困难群众5000余户。锦园、绣园、丰园这三个组团大部分楼盘已经建成,正在进行配套工程的建设,锦园组团已经有部分群众入住。锦绣新城建设遵循“造价不高水平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规划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造宜居和谐家园”的基本原则,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有1个职业教育中心,1所中学,4所小学,9个幼儿园,1个养老院,还有一个中医院和一个骨科医院,在位置集中的地方建设了一个综合服务中心和一个商业的步行街。为提高锦绣新城品味,还规划建设一个植物园和一个儿童乐园,并设计了城市供热系统和公共交通系统,打破原有封闭小区的模式,规划了四纵四横的道路主骨架,各组团道路有机结合,实行资源共享。今年我们将加快锦绣新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排水、排洪、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其建设成为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和谐、低碳节能的示范新城,打造全省保障性住房示范项目。
[主持人]主持人:刚才听您介绍了锦绣新城,我们都感觉非常的振奋人心。那通过前面这几方面的介绍,我们感觉“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抓开工抓建设,那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的谋划之年,今后我市的保障房工作将会如何开展?
[嘉宾]王局长:好的。今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由过去的抓开工、抓建设向抓建成、分配、入住、管理并重转变,主要是要提高入住率,以提高入住率为主要目标,着力解决住房保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这里要做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基本建成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建成小区给排水、电力、燃气、供热、绿化等配套设施,使项目早日达到入住的条件。主体未完工的项目,统筹安排主体施工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加快建设进度。
第二项工作多方筹措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积极利用中省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包括包装一些项目争取资金的支持;加快分配,加速资金的回笼;争取商业银行和社会资本支持。努力解决因资金原因导致配套设施不完善而影响保障房分配入住的问题。
三是提前做好保障房分配的筹备工作。在保障房项目竣工之前,提前启动分配的程序,以“十二五”保障房轮候计划为基础,按照“静态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分配的对象,梳理房源,编制分配方案,按程序进行预分配,待房屋满足入住条件以后即刻交付入住。
第四项工作稳步推进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和资产管理工作。出台我市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和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开展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资产核定工作,待条件成熟进行确权登记试点,发放产权证,明确政府和保障对象各自拥有的房屋产权的比例。积极探索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国有资产部分滚动发展,建立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长效机制。
[主持人]主持人:好的,王局长。我们也看到网友也在积极的参与互动,有网友就提问说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这个保障房,怎样去申请?请王局长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嘉宾]王局长:好的。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者就包括这些对象。2013年,市政府公布了住房保障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的低保家庭收入线的1.5倍以下确定,全市统一定为人均540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王益区是1054元、印台区是1031元、耀州区是1108元、宜君县是1009元;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限确定,王益区是1318元、印台区是1280元、耀州区是1385元、宜君县是1262元,以上这几个数字都是每月的收入、按每月收入确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目前我市住房困难标准为低于每人18平米。前面我已经介绍过,保障性住房包括4种类型,2014年并轨前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2014年,廉租房、公租房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经适房、限价房并轨为购置型保障房。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来的公租住房保障对象,即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困难家庭和新就业的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是以租赁房,租赁保障形式为主,同时实行租售并举。购置型保障房保障对象为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购置的保障形式。
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该向户籍区社区(居委)提出申请,就是从最基层、从你的社区、从你的居委开始申请,要提供住房、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等规定要求的证明的材料,由户籍地的社区和居委进行初步的审核;初审合格以后由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进行复审;复审以后送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要进行实地调查,逐户进行审核。完了以后要在申请人户籍区的社区和居委还有媒体,比如铜川日报、住建局的网站等公开媒体上要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纳入到保障的范围,确定轮候的次序。轮候期间,低收入困难家庭可以先通过领取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予以保障。
[主持人]主持人:王局长,刚才也听您提到保障房并轨运行,我们想知道这个并轨运行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并轨运行又有什么好处?
[嘉宾]王局长:刚才我说的比较长,可能大家有些地方听的不太清楚,我再把这一块具体按照国家政策再说一下。2013年12月,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了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称为公租房,咱们陕西省称为租赁型保障房。并轨运行主要是可以改进保障房的供应、分配和管理的模式,优化保障房的资源配置,提高保障效率,更加的方便群众。
具体的好处:一是方便群众申请。租赁型和公租房都属于租赁型保障房,但面向的群体不一样,刚才也说了标准,可能收入低一点的就是廉租房,稍微高一点的就是公租房,所以群体不一样,需要分别申请、分别排队,过去就是这样的。并轨运行以后,两种保障房资源可以整合,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的渠道,申请更加方便。二是给群众提供更大的选择余地。并轨以后,在分配上给了群众更大的选择的空间和自由度。打个比方,并轨前,有廉租住房申请户因为就业、孩子上学等原因需要居住在北市区,但廉租房房源却在新区,他申请的房子和他现在现有的房子不在一个地方,这就比较难解决。并轨以后,该户就可以申请北市区的公租房,稍微高一点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三是给已经保障的家庭带来了方便。比方说,按照以前的保障房管理模式,某一个廉租房保障家庭收入提高了,已经不符合这个廉租房的标准要求,比原来收入提高了,他自己的收入比原来提高了,但是还符合公租房要求,需要先退出廉租房后再申请公租房,比较麻烦。并轨运行后,这一户可按公租房的标准缴纳租金,这样仍然可以居住在他原来居住的房子里面。四是便于优先解决收入较低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并轨运行以后,租赁型保障房的供应对象覆盖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的时候采取按收入从低到高排序,优先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个并轨以后这个面大了。
[主持人]主持人:非常感谢,王局长。相信大家听了王局长的介绍,对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和程序应该非常清楚了。那还有网友提问说,咱们这多么保障房建成以后是怎么分配的,大家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嘉宾]王局长:我市的保障房分为政府实施和企业实施两种的形式。企业实施的保障房分配由实施单位组织进行,分配给企业内部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多余的房源交市上和区上统一分配。政府实施的保障房项目竣工后,首先要制定《分配的方案》,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以后进行公示,区上的要区县政府,这个市上的要市政府审批,最后按照实施方案。具体分配采用电脑分配公开摇号的方式,分配的时候要用电脑摇号,提前一天将分配对象的信息数据库保存在专用的u盘里,交由公证处封存保管。分配地点一般选择在大的会议室、礼堂等地方,邀请市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并现场随机从分配对象中选择摇号代表1名、摇号监督的人员多名,由公证人员在摇号代表的共同监督下拆封分配对象的信息,并导入电脑,由摇号代表启动摇号键,随机产生分配结果。公证处对结果进行现场的公证以后,立即在现场张榜公示。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保证了保障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还有分配过程、结果等信息始终透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主持人]主持人:好的,“公开、公平、公正”,相信只要坚持好这个基本原则,我们的保障房分配就能让广大群众放心、认可。王局长,我们看到又有网友提问据说他购买的廉租房是共有产权,想咨询这共有产权的意思?
[嘉宾]王局长:在咱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租房子总是觉得不踏实,不论收入高低,都想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同时,租赁型保障房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对于咱们西部地区,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所以基于以上原因,2014年,省住建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通知》,对租赁型保障房实行租售并举,鼓励有一定的住房消费能力、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购买租赁型保障房,部分产权或者全部产权,有效拓展保障方式,满足群众置业愿望,同时还能弥补租赁型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其实,各地前几年都在探索租赁型保障房的共有产权这个问题,我市从08年开始,一直对廉租房按照住房自愿实行租售并举、共有产权。也就是说,你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购买了租赁型保障房,那你就拥有了这套房产的部分产权,另一部分是政府的,产权的比例要按照出资的比例来确定来划分。从实施的效果看,大家还是都乐意接受这个事情 。但是有一点,我们在实行共有产权政策以后,不能改变轮候的次序,过去你在前面排着,把你弄到后面,不是这样的,不改变轮候次序,不能对购买者优先保障,就是说你出钱买我就把你排到前面,不能这样,还是按照过去咱轮候的次序不变,因为要是变了的话就背离了保障房政策开始的初衷,违反了公平原则。
[主持人]主持人:住房问题真是和大家息息相关,今天网友参与互动也是非常积极,有网友就说他现在领着租赁补贴,每季度他家能领到1086元,想问一下这是按什么标准算出来的?
[嘉宾]王局长:这个也是好多观众经常咨询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个直接是钱,大家都比较关心,租赁型保障房的保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直接提供住房进行实物保障,再一种就是向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我市是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的,当时的发放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4.7元,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每人13平方米,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低保人口发放,每人每月最高61元。2010年第二季度,我市将保障房范围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优先保障下岗职工、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4.7元提高到6.7元,增加了两块钱。2014年又将租金补贴的保障面积从13平方米提高到18平方米,则每人每月可领取的补贴金额最高达到121元。我给大家举个具体例子跟大家一块算一下这个事情:你家是城镇常住人口、低收入、无住房、总共有3口人,那么你就可以申请租金补贴,按照现在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的方式,每季度打到你租金补贴卡上的钱就是18平方米×6.7元×3口人×3个月=1086元。如果有住房但面积不达标,保障面积就要从18平方米中减掉现在住房面积。
我市租金补贴实行资格审查与资金发放相分离制度,审查你的资格和给你发钱的这个事情分开,住房保障部门审查资格,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开卡,一户一卡,每季度发放一次,日常管理中根据家庭收入、住房、人口等进行动态的调整,保证了发放工作的规范有序。到2014年底,全市已通过此途径累计保障1.77万户,发放资金1.74亿元,已经成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持人]主持人:好的,王局长。我们了解到,从2013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在会议、文件中提出要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现在全国上下可以说已经掀起了新一轮棚户区改造的热潮,请问咱们铜川市这项工作情况如何?
[嘉宾]王局长:这一块咱现在今年密度也比较大,近两年国家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也给了很多的优惠政策,我市也是紧抓历史机遇,从完善制度政策,加大招商力度,策划申报项目,争取棚改贷款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摸清底子,合理编制改造规划。2013年到2014年,我们分别对铜川市城市棚户区(包括城中村)、国有企业、建制镇棚户区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编制了咱铜川的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总体上,我市共有棚户区6.4万户, 2013年到2015年将改造1.4万余户,还剩余5万户在此后几年内将逐步进行改造。二是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川市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用完善的政策体系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进行。三是策划项目,争取贷款。2014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安排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我们与省住建厅、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多次进行研究对接,确定2014年棚改贷款项目6个,贷款金额10.82亿元。2015年为争取更多的贷款资金,我市申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共是30个,总共7175户,想申报贷款的项目24个,拟定申请贷款接近40个亿。四是深入宣传,营造棚改氛围。2014年,我们借助铜川电视台、铜川日报等媒体,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关于棚户区改造当前面临的形势、现状、政策等,营造棚户区改造氛围。据统计,我们与铜川电视合作拍摄播出棚改之光宣传片22期,在铜川日报刊登信息、政策解读等近40多条。通过多渠道宣传,当然,中央、省上都在宣传,各级媒体都在宣传,通过多渠道宣传,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棚户区改造的认识,争取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以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主持人]主持人:好的,谢谢王局长为我们耐心地解答了这么多的问题。各位观众、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再次感谢王局长能从百忙之中抽空来到我们的节目现场,谢谢您!各位观众、各位网友,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收看!回看我们的节目视频你还可以登录铜川电视台官方网站,以及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