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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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查处及整改情况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14: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超标因子

超标季度

处理情况

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

1

铜川市

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烟尘
氮氧化物

2016年一季度

铜川市耀州区环保局立案处罚,处罚金60万元(铜耀环罚字20162号)(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于2016年4月17日之前改正违法行为(铜耀环责改字[2016]2号);根据排污费征费系统核定该企业一季度超标排污费34.08万元(耀环费字〔2016〕6号)并责令企业停产治理(耀环费字〔2016〕6号)

加快石灰石均化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在停产期间,加强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维护检修,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已完成整改

2

铜川市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

COD
氨氮

2016年二季度

在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等省主流媒体和省环保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铜川市环保局按全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要求其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并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布了处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要求加快提标改造进度、改造完成后尽快调试和验收。

已完成整改。于2016年6月30日通过环保验收,2016年7月1日起污染物达标排放。


网络编辑:王延清
信息审核:王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