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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11: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布铜川市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函〔2017〕30号)精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内容,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科学统筹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开领导组成、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基本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铜川环保”微信、微博及时发布环保工作动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大型环保活动,环境监察执法等环保重点工作都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参与,及时报道跟进环保最新动态。联合《铜川日报》、市电视台、铜川智慧手机台开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省委环保督察进行时”和“环保督察红黑榜”等专栏,集中对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水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制作了《砥砺奋斗中的铜川环保》等专题宣传片,在新区大耀城等人流量大地区LED电子屏播放。全年共刊登环保通讯336篇,其中铜川日报297篇,专版16个,中国环境报16篇,陕西日报15篇。
  2、加强渠道建设,推进环保重点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群众特别关心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在铜川日报、市政府网站,“铜川发布”政务微博坚持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周报和月报,在“铜川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空气质量日报子菜单。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按月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今年共发布12篇。在市环保局网站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专题栏目,依法向社会公开企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验收等进行全过程公示,实现了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全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处罚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公开违法企业名称、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行情况等信息,确保公众知晓权。
  3、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舆论。结合“法制宣传日”、“世界环境日”、“科技宣传月”等纪念日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受理投诉,增强群众知法、懂法意识、现场答疑解惑。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制作了多部环保科普宣传片,印制了《环保“十进”》宣传折页。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功能,为公众提供环保咨询、举报等服务,对每季度的12369受理情况及分析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召开了铁腕治霾“1+7”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552条,污染源环境监管专栏发布信息164条,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21条,回复网友留言14条。发布环保政务微博97条。制作12条图文消息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286期、周报53期、月报1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均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网站页面设计陈旧,在线办理业务能力较弱;对政策文件的通俗化解读和对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不足,不能满足政民互动要求;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和分类指导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完善《目录》、《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信息栏目分类。对网站首页进行优化设计,环保信息分类清晰。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及时得到规范答复。
  2.深化公开内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推进环保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拓展公开信息内容深度,多利用图解等简介明了的形式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信息强化相关解读工作。
  3.丰富公开形式,着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紧跟“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形势,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移动端拓展。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网络编辑:王延清
信息审核:王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