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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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铜国资发〔2016〕26号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3-21 08: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5年,在市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委属国有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深入推进企业重组、资产监管、项目建设等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国企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为了激励先进,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市国资委决定,授予市食品总公司等9个单位为“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苦干实干,再创佳绩。市国资委号召,委属国有企业要以优先进单位为榜样,坚定信心,务实苦干,在企业改革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为推动“四个铜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铜川市国资委

2016年3月2日



2015年度国有企业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名单

1、市食品总公司

2、市庄里陶瓷厂

3、市蔬菜总公司

4、市东风建材厂 (市特种水泥厂)

5、铜川大兴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6、市燃料总公司

7、市华威百货有限公司

8、市轻化公司

  9、市木材公司

网络编辑:何宇芳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