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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最美果业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果业局 发布时间:2018-08-22 16: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果(农)业局、新区农村工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发掘、宣传操守严谨、品德高尚、乐于助人、业务精湛、勤奋进取、贡献突出的果业从业者,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先进激励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聚集、传播果业人的正能量,现就开展 “2018最美果业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果业系统干部职工、果业企业(合作社)员工或社员、果品经纪人、果品种植户等从事果业生及服务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评选“最美果业人”的基本条件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以下四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活感人,影响力大,被身边群众广泛认可的人。
  (一)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务实,廉洁自律,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孝老爱亲,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敬业奉献。热爱果业事业,长期从事果业技术推广、研究、果品销售、宣传、服务工作,一心为果农致富,尽职尽责、办事公道,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四)贡献突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和重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名额
  全市果业系统“最美果业人”评选工作按照推荐考察、提名、审定、公示、命名的程序进行。
  (一)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8月10日前,各区县果业部门、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组织考察推荐上报,要求附1000字左右主要事迹介绍。
  2、初步审核。8月30日前,在推荐人员中,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评选出20名候选人选。
  3、9月10日前,组织相关人员评选出10名人选,将综合评选结果公示一周。
  4、发文公布。9月20日前,发文公布结果并颁发“最美果业人”荣誉证书。
  5、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最美果业人”宣传。
  (二)名额分配
  每个区县可推荐4名,局属各单位可根据评议情况推荐一名工作人员,市局各科室可推荐1名。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最美果业人”评选活动符合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农业精神、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市果业工作关注度和支持度的重要载体。各区县果业主管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务必精心组织。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典型人物,使评选出来的典型能够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使推荐评选成为干部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为确保优中选优,这次最美人物评选名额不实行县域平衡。
  (三)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正风肃纪有关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评选推荐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并取消资格。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3185854。
  电子邮箱:tongchuanguoye@163.com
网络编辑:赵剑
信息审核:赵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