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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苹果销售价格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果业局 发布时间:2017-08-22 11:2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果业局,新区农村工作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果品销售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我市果品销售动态,正确指导果品销售,增加果农收入,现就做好苹果销售价格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布点。各区(县)要结合苹果种植区域布局,选择有代表性的苹果重点乡镇、主产村,重点在果品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果农技术教员中布设一批苹果产地收购价格采集监测点,宜君、印台、耀州三个苹果基地县价格监测点原则上不少于10个,王益、新区不少于5个,逐步建立健全价格信息服务体系,确保价格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二、加强监测。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苹果产地收购价格信息监测工作,安排1名有高度责任心的信息采集员,及时调查了解苹果产地收购价格信息、销售进度、客商数量和果品市场流向、产销动态及存在问题,及时分析汇总苹果产地收购价格监测数据。
  三、确保真实。各区县要在合理布局价格监测点的基础上,采用重点调查与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务必做到所采价格基数必须来自一线,日常数据经过领导审核签字,确保价格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因数据失真造成误导。市上将统一在铜川果业信息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发布销售进度和价格信息。
  四、定期填报。各区县果业局从2017年8月下旬至2018年3月底,按时填报《2017年各区县苹果价格监测点统计表》、《2017年区县监测点苹果销售价格统计表》、《2017年铜川市苹果销售情况统计周报表》(详见附件)。相关表格的填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区县信息报送内容之一。
  联系人及电话:杨倩,3169100,3183360(传真)
网络编辑:赵剑
信息审核:赵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