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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果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果业局 发布时间:2017-06-19 10: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果业局、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2016〕20号)精神,按照省果业局《关于做好我省果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果发〔2017〕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果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陕西省果业条例》为依据,着力推进果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果园污染源,切实改善果区生态环境,促进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保护内容
  (一)各区县应划定果业生态保护区,以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果农,增强对面污染源综合治理的认识,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护型为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果业,积极推广清洁果业生产技术,改善果园生态环境,推进绿色、有机果品生产。
  (二)各区县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果园环境生态保护,加大果园废弃果袋、反光膜、地膜和化肥、农药废弃包装物的治理力度,集中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要积极推广地布和加厚反光膜的使用,严禁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开展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反光膜、果袋回收网点和加工网点建设,健全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回收利用机制。
  (三)各区县果业部门及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要大力发展绿色生产,严格执行绿色种植技术,积极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果园基肥的使用必须以腐熟的羊粪、猪粪、牛粪、沼液等农家肥为主,严格控制化肥施入量和含有重金属的有关肥料,严禁未经发酵的粪便施入果园。要大力推广豆菜轮茬、绿肥种植、秸秆覆盖等技术,增加肥源渠道。要全面推广测土配方、全营养诊断施肥技术,保证肥料按需供给。要注意施肥时机,提高肥料利用率。有条件的果园实行水肥一体化,水源较差的果园要推广偏位穴施肥水技术。
  (四)各区县果业部门及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突出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弥雾机、无人机喷洒农药,综合应用灯、板、带、芯、扑食螨、糖醋液等防控措施,推广石硫合剂、波尔多液、苦参碱等矿物源、植物源农药。合理间隔农药使用时限,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禁止果品采收前1月内用药,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残留量。
  (五)各区县果业部门及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要做好果园环境美化工作,提倡路边、园边栽植海棠授粉树,既保证授粉,又美化环境,还可生产加工果原料,推进果乡美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果业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果园环境治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区县果业部门要对照保护整治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果园环境治理激励机制和措施保障机制,确保果园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区县果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果园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填写目标责任表(见附件),及时总结当地果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资料报送分半年报和年报,分别于6月25日、12月20日前统一报市果业局生产指导科。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东 0919-3185854
邮箱:349115181@qq.com



                                              铜川市果业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网络编辑:赵剑
信息审核:赵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