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供销社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已归档信息

供销社财务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4 15:4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根据市社工作总体安排,统筹编制经费收支预算细则,提交社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严格组织实施,据实进行财务决算,提交社务会议审   议,并在市社机关一定范围内进行财务公开。
   2、机关财务支出按照市委(2008)11号文规定实行联签会审制度,由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联合审批。
  一、出差及差旅费
  1、严格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工作人员省内出差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省内出差二天以上和省外出差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任审批。
  2、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安排乘坐飞机、火车软卧,确因工作需要乘坐的,必须经市社主任审批。
  3、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预借差旅费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并经过批准,办公室合理核定借款数额,经主任审批后予以暂借,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五日内结清手续。
  4、差旅费标准(指交通费、住宿费、途中伙食补助费等)按铜财事〔1998〕033号,〔1999〕019号文件执行。
  5、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及单据报销,经所在科室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及财务主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
  二、招待费
  1、公务招待工作由市社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掌握标准。
  2、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来市社联系业务,确需留餐的,原则上只提供工作餐,不提供酒水,由对口科室到办公室登记并负责安排。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
  1、机关各办公室的办公设备及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配备发放,办公室编制采购计划,经主任审批,办公室统一采购、登记 、发放。
  2、属固定资产范围的大额资产采购配置,由市社社务会研究批准,办公室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四、通讯费用
  1、机关各办公室的固定电话,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用于工作联系;市社领导成员的移动电话费,按市财政局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会议费用的管理
  1、大型会议,每年的工作会议和半年工作会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各科室协助办会并按要求提供各种相关资料。
  2、市社各科室召开的业务会、现场会必须提前报告主管领导,由业务科室提出计划,办公室安排办会。业务科室负责会议内容、资料的准备,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
  3、上级省社及市级有关部门奖励给市供销社的奖金、奖品等,由办公室收存,由市社统一进行分配。个人受到奖励的,受奖人须报市社备案。
  六、文件印发及资料的管理费用
  电脑耗材、征订报纸、杂志、购买书籍、资料等,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七、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实行银行印鉴分管制度,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印鉴和支票。
  2、办公经费原则上不借给个人使用。因公需借款的,经办人必须提出借款事由,由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经主任批准方可办理。
  3、出纳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认真审核收支单据,日清月结,及时核对现金日记帐。
  4、各科室不得自行保管和留用现金,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留用现金,由主任审批。
  5、办公室不得保留大额现金。严禁任何人将公款存入个人帐户下。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