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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十条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增长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01 15: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政府全体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和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和全市工业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我市出台了十条确保工业增长的具体措施。
  一、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市财政向市投资担保公司注入5000万元资本金,四个区县各注入500万元,使担保公司资本金达到1.2亿元,争取获得担保贷款6亿元,提高对工业企业的担保贷款能力。
  二、加大工业项目用地储备。市财政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融资1.5亿元,储备土地3000亩,重点保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三、大力实施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市财政在年初工业企业贷款贴息500万元专项基金的基础上追加1000万元,用于全市重点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
  四、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并将财政性资金存放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情况挂钩,年底将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五、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新区、坡头、黄堡、董家河等八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园区发展思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入园发展,通过推进园区建设,为加快工业发展打造承载平台。
  六、加快工业经济振兴步伐。按照《关于振兴工业经济的意见》,组织实施能源、水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陶瓷、轻纺、食品等七大产业振兴规划,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促使全市工业经济迅速调结构、上水平。
  七、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建立科学的工业统计体系,正确反映工业保增长的真实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夯实工业保增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企业贷款贴息和技改贴息资金。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坚持“旬通报、月分析、季考核”制度,对全市50户重点企业进行网上直报,及时掌握重点产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动态和趋势;同时健全工业经济运行综合调度、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确保煤、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的正常供应。市财政追加20万元作为工业保增长日常运行协调经费,各区县也要按照一定比例列支相应经费。年底市政府将拿出50万元对工业保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
  八、重点抓好项目建设。坚持“以工业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的方针,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围绕资源枯竭城市工业经济转型、《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批准实施等机遇,进一步策划、包装、对接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效益好、拉动作用强的好项目。建立项目审批、联动、月通报制度和“三位一体”的项目包联制度。年底对保增长做出贡献的优秀项目和在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
  九、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把企业技术创新贯穿于整个企业的发展乃至全市经济工作的始终,积极争取省上的技术、政策以及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开发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的技术创新项目和新产品,推动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争创陕西名牌产品活动。继续推进企业引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步伐,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力度。建立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为我市建立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全力抓好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切实搞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维护企业稳定,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安全生产“一把手”责任考核,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主线,加强专项督查,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切实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工业企业无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全市工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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