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推动我市陶瓷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传承和发扬优秀陶瓷文化,提升陶瓷行业竞争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市陶瓷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关于加快发展陶瓷产业的意见》(铜政发〔2017〕29号),现就征集2019年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支持陶瓷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创新发展等。
(二)支持工艺类陶瓷企业或研究机构产品创新研发、生产工艺升级等。
(三)支持陶瓷工业园区开展项目策划包装、活动培训等。
(四)支持陶瓷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培养陶瓷人才等。
(五)支持陶瓷企业做强做大。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且净增超过1000万元的规上企业,奖励5万元;增长30%以上且净增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支持陶瓷项目加快建设,对当年完成工业投资1亿元以上且超计划进度30%的,奖励项目建设单位10万元;对当年建成项目且贡献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20万元。
(六)对在市域外建立耀州瓷直销店,利用“互联网+”建立网络销售平台,依据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必须是长期从事陶瓷产品生产、制作、研发、设计等,企业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申报企业须在铜川市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连续从事陶瓷产品制作、研发、设计、生产时间不少于5年。
(三)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四)申报带徒授艺补助的个人须年满40周岁以上(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获得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往年已申报并获得补助的大师,不再重复补助。每带一位学徒补助2000元,补助总数不超过5位。
三、申报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或个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二)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介绍。简要说明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期限、总投资、项目实施的措施、步骤和企业基本运营情况、企业本年度生产销售情况、符合奖励的政策、申请资金的数额等;
(三)2019年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四)2019年前三季度企业会计报表、企业所在地税务或统计部门的纳税证明和销售收入证明;
(五)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六)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七)申请带徒授艺补助需填写《陶瓷大师带徒授艺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供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复印件、徒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等证明师徒关系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征集和审核工作,并在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上签署审核意见,确保项目资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严格按要求汇总推荐上报。申报项目企业或单位应向所在地工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一式3份,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
(二)各有关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填写《2019年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大师带徒授艺补助汇总表》(附件4),联合区财政局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三)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科(市政府3号楼1009室)
联系人:李 杰 联系电话:3183921
市财政局企业科(市财税大厦5001室)
联系人:唐丽萍 联系电话:3281616
附件:1.附件1 2019年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附件2:2019陶瓷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附件3:大师带徒授艺补助表
4.附件4:陶瓷大师带徒授艺汇总表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铜川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