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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安局推出进一步改进为民便民利民服务17项措施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3-01 15: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效提高办事效率,更加便捷高效服务群众,推进“四个铜川”建设。近期,铜川市公安局在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推出关于进一步改进户籍、车驾管、出入境管理和消防建管业务为民便民利民服务17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从3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是:
  1.户籍派出所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为符合户口迁移条件但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人员解决落户地址问题。  
  2.实行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3.持证人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在派出所重新申请换领;除特殊情况外,已采集过身份证指纹信息再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不重复采集。
  4.公民申领居住证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5.推广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交通违法罚款网上自动缴纳。
  6.拓展和深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在各级车管业务大厅设立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或专岗,引导帮助群众进行网上注册,网上办理驾考预约或取消,网上预选车辆号牌,网上办理车主、驾驶证信息变更备案,网上进行信息查询等,实现网上网下一体化便捷服务。
  7.推进车辆管理业务下放延伸。授权委托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代办免检小型机动车登记业务,全面落实摩托车带牌销售制度。全面实行机动车号牌号码全部由信息系统随机投放,实行机动车号牌“二十选一”选号方式。
  8.实行网上办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支)付审批工作。
  9.省内户籍居民可在全市公安机关任意出入境受理点办理出入境证件。
  10.开通应邀和商务赴台出入境受理业务。
  11.对来我市投资的境外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办理出入境证件快捷服务。
  12.在我市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未携带银联卡的,各受理点提供代刷卡服务。
  13.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14.取消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15.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无需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16.对小微型企业存在的非重大火灾隐患,首次发现且限期内整改到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免于处罚。
  17.开放消防队站,接受公众参观学习。

网络编辑:袁宏
信息审核:袁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