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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09: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张晓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提升”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的建议》(第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耀州区(含新区)、印台区、宜君县3个国家级贫困县(均为革命老区县),王益区为有脱贫任务的区。镇村改革后全市贫困村174个,其中,深度贫困村7个。通过精准识别,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规模1611947467人,致贫原因复杂且相互交织,大多自身发展能力不足,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因病致贫8669人,占比18.26%,因残致贫7894人,占比16.63%2016年实现21个贫困村达标退出、560817847人贫困人口脱贫、未脱贫贫困人口1051129593人,贫困发生率6.98%2017年实现44个贫困村达标退出、26259028人贫困人口脱贫,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2017年动态调整新增贫困户76155人,返贫贫困户4492人,家庭成员自然增加707人,家庭成员自然减少48445人,现有未脱贫贫困对象788720759人,贫困发生率4.89%,剩余贫困村109个。

2018年全市计划1.16万脱贫人口脱贫、78个贫困村达标退出、宜君县实现脱贫摘帽。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围绕精准脱贫“577”标准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重点工作的通知》(铜脱贫攻坚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铜脱贫攻坚办发[2018]10号)《关于印发铜川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铜脱贫攻坚组发[2018]3号)等文件,为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提供了政策保障。

2018年全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工作项目概算4.04亿元,其中通村通组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亿元,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油返砂”整治工程300km,力争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32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45个,计划退出的宜君县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确保10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吃上干净水;计划投资429万元,实施农网改造项目7个,提升贫困地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截至目前,543个建制村(撤并前)的通村路已全部通达。电力入户率均已达到100%,计划实施的106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有85处开工建设,其中:宜君县19处项目全部开工,赵塬村供水改造等6处项目建设完工,“油返砂”整治项目33个,整治里程267.93公里,已开工项目25个,开工率75.8%,完成65公里,完成投资4200万元,其中:宜君县已完成40公里,完成投资3200万元。

三、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2018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15146.11万元,完成投资3537.37万元。截至目前,除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8437号)文件已下达2018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771万元,印台区已拨付328.43万元,王益区已拨付433.8万元,耀州区、宜君县、新区未拨付;同时通过涉农资金整合5390万元,其中宜君县1795万,印台区1500万,王益区550万,耀州区1395万,新区150万。

通村公路“油返砂”项目共33个,267.93公里,已开工项目25个,开工率75.8%,完成65公里,完成投资4200万元。其中宜君县已完成40公里,完成投资3200万元;新区未开工建设;耀州区已完成25公里,完成投资1000万元。

贫困村电网改造项目共计7项,投资419.87万元。截至目前,已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下达2018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电发展〔201878号)下达资金409.02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位。

按照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脱贫攻坚农村道路和饮水安全建设有关事项的电话通知》,新建饮水安全工程按照约660/人给予省级补助,改善饮水安全工程按照约410/人给予省级补助。通村道路建设按照70万元/公里、65万元/公里、60万元/公里的标准分三个档次给予省级定额补助;“油返砂”路段整治按照深度贫困县区40万元/公里、贫困县35万元/公里、非贫困县30万元/公里给予省级定额补助;深度贫困自然村通组公路建设按照65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省级定额补助。补助资金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由省财政筹措,不足部分由各市县筹措解决。

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57号)文件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上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村和农村贫困人口;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省脱贫办函[2017]55号)中明确要求,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受益对象主要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涉农整合资金的受益对象为贫困县内的行政村和农户;铜川市扶贫开发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铜扶发[2018]19号)文件中统筹解决好非贫困村的支持问题指出,对一些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各区县可在规范履行识别程序基础上,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及时予以帮扶。建议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省脱贫办函[2017]55号)文件精神,使用涉农整合资金。目前,扶贫专项资金已切块下拨各区县。

争取省级融资平台支持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706号)要求,省级融资平台建设已停止,故争取省级融资平台融资已不可能。

 

                                    铜川市扶贫开发局

                                     2018729

(联系电话:3183430


网络编辑:马林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