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已归档信息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9-05-20 10: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类  别:A

签发人:王晓刚


李景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取暖工作的几点建议》(第6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尽快研究出台相配套的清洁取暖政策,延长城乡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范围和期限”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多次向省发展改革委汇报,省发展改革委在制定《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时一并进行了考虑,明确了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范围、期限及标准,省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2019〕14号文件印发执行。同时我市正在争取国家北方清洁供暖试点城市,成功后可全面解决城乡居民清洁取暖相关问题。
  对您提出“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特别是取暖运行补贴,建立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取暖长效补贴机制”,我们与省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商,在《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中也明确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替代建设和运行“双补贴”机制,确保老百姓用得起、用得上,解决劣质煤复烧问题。省、市、县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散煤治理。下一步待省上补贴政策文件印发后,我们全面做好贯彻落实。
  对您提出“建议由市级统一组织遴选优质清洁取暖设备供应企业,制定煤改气、煤改电等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厂家、品牌、型号等,方便群众购买使用”。我们也组织各区县、相关部门进行了探讨,按照省、市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已对煤改气、煤改电范围及标准进行了明确,加之购买取暖设施是群众自主行为,大家一致认为还是按照“尊重群众生活习惯,自愿自主购买取暖设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原则”推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将落实散煤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实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促进我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联系人:冯科  电话:09193183607)
网络编辑:白玮
信息审核:赵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