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会计人员结合以往年度完成的培训内容进行有选择的报名学习,完成各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科目学习内容后,可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精神,持有关资料到所属区(县)财政部门进行检查登记并颁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培训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
培训期数 |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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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相关会计核算制度》、《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岗会计人员 |
新区 |
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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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变化(2008)》、《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 |
企业会计 人员 |
老区 |
第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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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变化(2008)》、《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 |
企业会计 人员 |
新区 |
第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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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会计 人员 |
老区 |
第五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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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会计 人员 |
新区 |
培训收费:培训费40元/日,所需资料费另计。
报名地点:
新区:财税大厦五楼会计科(金谟东路1号) 电话:3281635
财税大厦四楼培训中心(金谟东路1号) 电话:8187869
老区:王益区会计局 (王益区柳堤路9号) 电话:216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