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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09 11: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会计人员结合以往年度完成的培训内容进行有选择的报名学习,完成各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科目学习内容后,可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精神,持有关资料到所属区(县)财政部门进行检查登记并颁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培训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

 

培训期数

时间

内容

参加人员

地点

第一期

2009924-26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相关会计核算制度》、《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岗会计人员

新区

第二期

2009916-19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变化(2008)》、《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

企业会计

人员

老区

第三期

2009926-29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变化(2008)》、《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

企业会计

人员

新区

第四期

2009924-26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

人员

老区

第五期

20091015-17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

人员

新区

 

培训收费:培训费40/日,所需资料费另计。

报名地点:

新区:财税大厦五楼会计科(金谟东路1号)   电话:3281635

         财税大厦四楼培训中心(金谟东路1号)   电话:8187869

老区:王益区会计局 (王益区柳堤路9)     电话:216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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