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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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持续推进城市亮化工作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5-11 10: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城市管理局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城市亮化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城市品质、扮靓城市夜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打造宜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打造了一批多层次、立体感强、体现现代文明的精品亮化工程,丰富市民夜间文化生活,彰显现代城市魅力。
  一是力求应亮尽亮。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美化城市为目标,采取会议协调、书面督办、电话催促、现场督办等有力措施,积极督促各有关亮化单位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节点和重点路段、桥梁、广场、沿街建筑物、构筑物等实施城市亮化,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自城市亮化工作实施以来,全市已先后完成228家楼体、29个城市公园和游园、19个广场、9座桥体的亮化工作,形成点、线、面交相辉映的城市照明体系,营造了多姿多彩的城市夜景,到处都凸显着城市美感,体现着城市“味道”。
  二是坚持持续推进。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亮化工作的通知》,确定了2016年51家实施城市亮化的单位,其中新区14家,耀州区10家,王益区14家,印台区13家。同时,对提前完成亮化任务且投入大、亮化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城市亮化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亮化成果,打造转型、美丽、健康、富裕的新铜川夜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铜川市城市管理徒步检查工作办法》,采取日常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的方式,对楼体亮化实施情况、亮化效果、灯饰开启时间进行常态性巡回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间开启亮化灯饰或提前关闭的,以及亮化设施出现破损、残缺的,第一时间通知,最短时间处理,逾期未改正的,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坚决杜绝出现有灯不开、开而不全、时开时关、迟开早关等各类现象,确保城市亮化景观效果。
  四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联系人信息畅通制度,将各区住建局及各亮化单位具体负责人电话登记造册随声带,督促各亮化责任单位按时开启亮化设施,做到“应亮尽亮”,点亮城市夜空,扮靓城市夜景。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街道流光溢彩,灯火辉煌,整个城市犹如铺展开的一幅缤纷画卷呈现在眼前。通过实施城市亮化工程,聚集了人气,方便了市民生活,繁荣了城市夜间经济。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进城市亮化工作,打造特色夜间景观,努力把城市夜间亮化打造成铜川亮丽的风景。


网络编辑:李涛
信息审核:刘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