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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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20 14: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耀州区城管办、新区建设局;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新区供水公司;局属各单位:
  现将《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3月20日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动方案


  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以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强设摊点或强行占道经营、恶意侵占公共空间谋取私利、干扰建筑市场秩序、垄断垃圾处理、强拉强倒渣土、充当“保护伞”等主要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整治重点
  (一)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采取谩骂、威胁、恐吓等手段,煽动聚众闹事,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等问题。
  (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土石方施工、建筑沙石料供应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等环节,黑恶势力垄断的无序竞争、工程建设秩序受到滋扰等现象。
  (三)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等现象。
  (四)项目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等现象。
  (五)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监理企业不按照规定配备监理人员现象。
  (六)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因工程款拖欠而导致的农民工讨薪现象。
  (七)城镇燃气、供暖、城市供水方面,采取各种形式变相收取“碰口费”额外增加用户负担的现象。
  (八)城镇燃气、城镇供暖、城市供水方面强制要求用户使用指定产品、设备。指定企业负责安装施工等现象。
  (九)强设摊点或强行占道经营的问题。
  (十)恶意侵占公共空间谋取私利的问题。
  (十一)干扰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
  (十二)垄断垃圾处理的问题。
  (十三)强拉强倒渣土的问题。
  (十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19年3月15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线索摸排组织实施、打击处理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15日至3月31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发动,周密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各单位的实施细则,及时成立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9年3月25日前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
  (二)线索摸排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至5月)。结合举报线索,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排查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按照线索性质,及时进行核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移送,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纪检部门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打击处理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至7月)。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特别是对涉嫌在正常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早夜市管理、便民市场设置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精准打击。
  (四)建章立制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8月)。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深入剖析,找准行业监管、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症施策,健全综合执法和行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主动作为,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摸排线索,及时上报信息,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通过宣传展板、专题活动、微信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防止“跑风漏气”;对涉黑涉恶问题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现象,要敦促其限期整改;对本单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现象,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网络编辑:李涛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