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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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9-25 15:4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铜川供水公司:
  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悬挂国旗,营造氛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国庆期间,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通知督促本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沿街商业门店等于国庆节期间在单位楼宇、门前或广场等处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二、加强城市管理,营造干净整洁节日环境
  (一)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道路保洁力度。各环卫单位要在节日期间延长保洁时间。加强保洁工作,确保环境整洁。新区环卫公司重点对玉皇阁大桥,西铜高速新区出口、正阳路、长虹路等重要路段加大保洁和洒水频次,每日道路冲洗不少于2次(遇有大风、扬尘天气应加大洒水频次),保证主干道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对道路两侧、公园、绿地、林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的清理和保洁力度。三是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各环卫单位对道路两侧果皮箱和垃圾桶要及时清理和冲洗,确保果皮箱和垃圾桶干净整洁,无垃圾外溢和乱堆乱放现象;垃圾车、洗洒车严格按照道路机械化清洁规范进行作业,保持车容整洁,清运过程无抛洒。四是加强公厕的保洁和管理工作。公厕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公厕进行全天候管理和保洁,按时开放,为广大市民提供干净整洁如厕环境。
  (二)做好市政公用设施保障工作。全市各燃气企业在国庆节前要组织开展供气设施安全大检查。要加强对输配站、输气管网、燃气锅炉、燃气灶具等燃气设施维护和监管,尤其对老旧燃气管网、调压站、阀门井、调压箱等进行全面排查。各供水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运营设备、供水管网、危险化学药剂、阀门井、节点井及水源地的检查和监管,尤其是对市区供水管网和节点井进行全面排查。各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运营设备、污水截污主支管、危险化学药剂、检查井及排污口的检查。各园林绿化管理单位要加强绿地、行道树、翠屏工程林地、曙光林的管护工作,加强林地的防火工作。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值班调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保证应急行动时能够及时调集到位,确保城乡市政道路、供水、地下排水排污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正常运行。
  (三)做好照明亮化工作。南北市区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在节前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尽早消除,以确保节日期间城市道路、广场状况良好。路灯管理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好城市节日亮丽工程,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对所安装的广告招牌、楼宇灯饰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维护维修,确保节日期间楼体亮、店面亮、广告亮。国庆期间,沿街楼宇(建筑物)、公用设施、广告以及店铺招牌灯饰要求全部亮灯,亮灯时间为每天19时至23时。
  (四)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节日期间车流量、人流量显著增加,王印、新耀分局、各区县城建监察大队要加大市政设施施工的监管力度,停止一切开挖占用审批,督促已审批的市政施工力争在节前完工。特别是华能供热正在施工工地要落实专人,加强巡查、督查。重点治理流动摊点、车辆抛洒、带泥上路等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影响环境保障现象。要加大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解决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不良现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对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城管部门要按规定督促和处罚。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把做好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涉及群众职工切身利益所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干扰国庆、中秋期间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各单位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教育,要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人群密集区域以及燃气、供水等公用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要做好山林防火、内涝防汛、防事故工作。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从9月28日起,各单位每天16时前向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汇报当日信访工作情况,无事报平安。
  四、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国庆、中秋期间正常城市秩序
  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责任制,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事故追究制,对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市城市管理局对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各单位带班领导都要每天到一线检查,全系统都要做到节日期间工作天天有检查,一线有作业人员。各单位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每天16:00前向市城市管理局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9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国庆、中秋期间工作安排、措施、值班人员名单报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铜川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网络编辑:李涛
信息审核:刘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