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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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安排落实《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

来源:铜川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31 19: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后,我市积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陕安委办〔2019〕73号)要求,积极部署安排。8月27日,以市安委办名义转发了省安委办通知,并对各区县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部门责任,厘清统计范围。明确了各区县应急管理局、新区安监局为本区县实施《事故灾害统计制度》的牵头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统计工作, 教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工信、陕煤监铜川分局、西铁局铜川车务段各自负责本行业内的事故灾难统计。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负责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统计。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由负责其他人身意外管理的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统计填报。

二是提高认识,相互配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将统计制度落实好,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做好基础支撑。统计工作范围广,涉及行业单位多,只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才能保质保量完成好统计工作。

三是抓好落实,认真履职。统计制度规定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内容体系、统计原则和统计纪律,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抓好落实,认真研究制度内容,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


网络编辑:戎泓兴
信息审核:杨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