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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粉尘作业
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5-01-22 08: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安委办,新区管委会: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4]1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各区县安委办、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全市《关于开展粉尘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14]39号)的要求,在前期专项行动整治的基础上,对已经发现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和隐患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整改,凡是拒不整改或者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恢复生产,确保全市劳动密集型粉尘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回头看”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新区管委会于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王刚    电话:0919-318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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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慕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