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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实施办法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08: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要求。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五条,对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概念、原则、范围、层级、类型、评定、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一户企业只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执法事权、“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执法重点、“分类执法、无事不扰”执法频次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企业层级和分类标准,将执法企业划分为“A、B、C、D”4个类型,进行差异化精准执法。

《办法》要求,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执法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和差异化执法,根据对应执法的企业安全生产和守法状况进行分类评定,并根据分类评定结果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年度计划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市、县执法企业基本信息库,严格落实执法工作月统计、季分析、半年通报工作制度,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单位)工作绩效考评内容,适时对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切实解决多层级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网络编辑:戎泓兴
信息审核:杨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