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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

市疾控中心提醒:符合条件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接种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26 09:0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持续巩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效果,进一步筑牢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10月18日起,我市正式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对我市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满6个月,且年龄在18岁及以上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据了解,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接种一段时间后,部分受种者存在疫苗保护效果减弱的情况,加强免疫可以使已经逐步减少的中和抗体快速增长或反弹,从而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因此,第三剂加强免疫接种势在必行。
  记者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11月底前,我市将对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两剂灭活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有意愿接种群众实施第三剂加强免疫接种。目前,全市各新冠疫苗接种点均已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就近进行预约接种。高风险人员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免疫接种由各区县统一组织实施。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有什么要求呢?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建议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生产企业的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生产企业的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生产企业的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生产企业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同时,需注意以下的接种禁忌:(1)对新冠病毒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此外,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还需注意,应与其他疫苗(流感疫苗、HPV疫苗等)接种间隔大于14天。接种前,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既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否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及时就医。
  市疾控中心提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措施,请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市民尽快完成基础免疫,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记者:李阳)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张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