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安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0 15:0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我区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严格,违章作业现象突出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中、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部署的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按照《铜川市集中开展企业安全大培训方案》(铜安委会发〔2018〕6号)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现将《铜川市耀州区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铜川市耀州区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树牢企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和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政府指导、行业推进、企业落实,筑牢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推动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培训范围和重点行业领域
  (一)培训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从业人员。
  (二)重点行业领域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民爆物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式分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与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应急管理与处置;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二)安全管理人员。
  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性较大特殊作业的风险管控措施;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和协作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训练指导。
  (三)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从业人员。
  以“树立遵章守纪意识,熟悉安全技术知识,提高风险辨识能力,掌握应急处置技能与方法”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如检维修、动火、高空、有限空间作业等)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
  四、培训组织实施
  大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分级分行业组织实施,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持续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培训方式及要求。
  此次集中专属培训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密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各类人员培训课时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内容应贴近实际,注重教育培训效果,避免程式化、走过场。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当自行组织实施,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实施。接受委托的培训机构要将拟进行的培训方案及管理有关资料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培训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企业要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程表、员工名单和学员亲笔签到记录、考试试卷、考试成绩表、证书编号等。企业要对受训员工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记录在案(8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复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要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此次集中培训可以结合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新入职培员工培训、“四新”培训以及转岗人员转岗前安全培训合理安排。
  (二)培训时间安排。
  1.企业负责人培训(10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安委办按照市安委会安排,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参加培训。
  2.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0月20日至11月30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培训(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各级各类企业集中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市安委会办公室分批次组织受训教师前往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事故企业和检查发现安全培训问题较多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培训。
  (三)责任分工。
  集中培训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区安委办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培训工作;各企业负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任务。
  重点行业领域的培训具体分工如下:
  区煤炭局负责监督指导煤矿企业的培训;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培训;区交警大队、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的培训;区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工程建设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点的人员培训;公安耀州分局负责监督指导民用爆炸物品企业的培训;区经贸局负责监督指导工贸企业的培训;区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企业人员消防安全的培训;区发改局负责监督指导油气管道、电力企业的培训。
  其他行业领域的培训督导检查工作由该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各镇办、园区要按照属地分级原则,对本辖区的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整改,确保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同时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四)监督检查。
  从11月起,区安委办将采取查阅培训档案、现场考核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大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周密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次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时要组织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试考核,以此检验培训成果。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因安全培训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三)及时总结,跟踪问效。区安委办将把本次开展集中培训情况列入2018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及时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对培训效果明显、工作力度大的企业将通过“耀州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形式进行推广;对部署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培训走过场的企业,区安委办将加大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
  请各镇办,园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大培训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分别于11月1日、12月16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自11月份起,每月16日前报送大培训阶段性进展情况,区安委办将对全区开展大培训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联系人:屈 琨
  联系电话:0919-6288120
  邮  箱:651095815@qq.com


网络编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信息审核: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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