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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2020年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7-23 11: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本报讯(通讯员 邢方)为减少臭氧污染影响,提高优良天数比例,近日,市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化臭氧管控,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方案》提出:加大工业源污染整治。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为重点,扎实开展VOCs物料存储、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有组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等专项整治。石化、化工、制药等企业7月至9月原则不允许安排检修。对排放量大,排放物以烯烃、芳香烃、醛类等为主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未编码登记及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托遥感监测、常态化路检等手段,强化对高排放道路移动源的打击力度;6月至9月组织开展一次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引导加油站将降价促销活动调至18时至次日8时,减少油气挥发。加大面源污染管控。开展汽修行业VOCs整治,落实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错时生产(10:00-16:00停产);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要置于喷烤漆房内;严查露天喷涂或刷漆行为。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非划定区域的露天烧烤;加强建筑施工排放源管控,依法查处各类工地架管、设施实施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大力推进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实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企业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引导企业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强化处置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尽可能将无组织排放逐步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快完善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大气VOCs组分观测、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完成VOCs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快推进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VOCs走航监测等高效监侦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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