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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来源:创森办 发布时间:2025-06-06 10: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做好我市 2025 年森林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宣传,我单位现就该项宣传服务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5年森林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铜川市林业局

三、采购内容、要求及预算

1.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1.电视广告宣传。策划拍摄主题视频广告 12 条、主题标语宣传文字广告,在铜川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播放,每天约播放 10 次,连续播放一年。

1.2.短视频宣传。策划制作短视频约 20 期,并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展示,内容涵盖林业知识及工作相关成果。

1.3.消夏纳凉活动宣传。在 7、8 月的消夏纳凉活动中,每场晚会主持人口播林业信息不少于 2 次;在活动场所周边及主要观演区设置宣传道旗;定制发放一批宣传物品。

1.4.研学活动宣传。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由专业团队定制自然生态教育研学活动方案,包括路线前期策划、研学组织、研学物料、车辆租赁、前中后期宣传等,培养森林保护意识。

1.5.《我心中的森林城市》绘画活动宣传。面向青少年人群,征集全市绘画爱好者绘制百米画卷,描绘理想中的森林城市,并由电视台报道活动过程。包括活动策划组织、绘画物料、宣传视频制作等。

1.6.固定牌板宣传。在部分重点地段设置固定宣传或提示牌板,内容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户外旅游安全等。

2.项目预算:25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资质;

6.按就近就便原则,同等条件下对本地供应商优先考虑。

7.供应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价文件和递交截止时间

1.比价文件要求

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四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1.4.项目报价单,包括各宣传项目的具体报价明细;

1.5.服务方案,详细阐述对各宣传项目的实施计划、创意构思、人员配置、时间安排等;

1.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1.7.其他相关材料。

2.递交截止时间

2.1.比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8:00;

2.3.递交地点:铜川市林业局办公室,邮寄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1012,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919-3151182;

2.4.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