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21 09:4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资金监管,创新机制,找准工作出发点、切入点、落脚点,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多元施策,全力强化投入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年初预算中,严格按照两个“不低于”足额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贫困片区和深度贫困村人口脱贫致富,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加快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资金下达与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项目“等”资金现象。在资金拨付中,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迅速通知相关项目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区县,对扶贫资金做到优先申请、足额保障、及时拨付,资金拨付率达到100%;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全程跟踪,加强监督,实行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制度,全面掌握资金报账情况,针对支出缓慢的项目,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督办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约谈支出进度慢的区县,加快支出进度,资金报账率达到了序时进度要求,在今年历次检查中都达到了规定要求,做到了“零失分”。
  问题导向,压实工作监管责任。实现了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常规化。将监督检查作为扶贫资金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来开展,制定了《铜川市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成立整改问题落实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区县问题整改、资金投入、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纠正。三季度成立了财政脱贫攻坚“两对两补”核查工作组,对全市财政系统前三季度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标对表,查遗补缺,提升工作质量。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将中央42项、省级36项、市级26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流程监控,防止专项扶贫资金出现趴窝、挪窝现象。同时,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实现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培训,严守扶贫政策底线。将政策执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好政策关口。举办涉农资金整合培训,指导各区县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落实了7个深度贫困村每村不低于5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落实了中央、陕西省整合资金用于产业投入不低于60%的最低标准。


网络编辑:党嘉明
信息审核:党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