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黑恶“保护伞” 铲除幕后“利益链” 提高群众幸福感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9-06-19 14: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重点
  1.严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严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3.严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问题
  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来访举报:铜川新区政务大楼7楼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2.举报电话:0919-1238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网络举报:http://jjw.tongchuan.gov.cn/
  4.微信举报:关注“铜川纪委”
  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川市监察委员会


网络编辑:蒋明明
信息审核:蒋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