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中”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来源: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10-25 11:5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中共铜川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郭喜平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铜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我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以服务发展大局、提升“两率一度”为目标,以防控社会风险为关键,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市社会治安满意率由2013年的91.59%逐年提升至2017年的93.93%,实现“五连升”,始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铜川市5年来4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涌现出了勇夺全国综治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并连续3届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的宜君县,“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耀州区检察院等一批全国先进集体和分别受到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和有关部委表彰的“全国综治先进工作者”郑立民,“全国优秀法官”罗红涛、胡振华,“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彭程、高成平,“全国普法先进工作者”寇永军等一批全国先进工作者,平安铜川建设取得辉煌成果。
  一是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我们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综治工作的第一位,加强统筹协调,实现整体联动,深入开展 “扫黄打非”行动,落实涉恐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开展无邪教创建,严查严控各类非法活动,确保了全市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治安防控体系日趋完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打造全市防 控体系“6+5+X”升级版。推进网格化“大巡防”,建成 6 个公安检查站,25个机动卡站,形成24小时查堵结合的防控网络。大力部署“雪亮工程”,全市社会面视频监控探头安装 2 万余个,公共场所覆盖率达到 100%,农村探头覆盖率达到 70%。市委、市政府决定投资4亿元左右,进一步提升水平。预计到明年前半年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群防队伍不断壮大,成立 2.5 万余人的“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实行积分制管理,开展经常性警民联防联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全市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安装率达到 100%,出租车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终端,寄递物流行业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落实“三个 100%”制度。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建立了实有人口、实有房屋、警务综合信息平台,深入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三是多元化解机制取得进展。建立“三四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开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 95%左右。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有效发挥人民调解方便快捷的优势。畅通信访渠道,搭建了来信、来访、网上、视频四位一体接访格局,群众来市赴省进京上访的批次、人数近年来持续下降。进一步完善了诉调衔接机制,在基层法院建立法律援 助工作站,有效发挥了司法调解的效力。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市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率达到 100%,未发生因风险评估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大力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一村一政法干警”、“三官一律进社区”、“社区民警专职化”等便民机制,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综治基层基础更加牢固。扎实推进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维稳中心建设,与综治信息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接待、公共法 律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密切结合,一并建设,一体运行,创出铜川特色,走在了全省前列。
  五是特殊人群管理有效提升。按照“一中心、两基地”模式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和市级新航驿站、区县新航之家,吸毒戒毒人群管控、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有效。收治场所开工建设,为破解病残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难题打下了基础。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落实了“以奖代补”政策,监护人责任全面落实,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六是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显著。中、省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迅速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在人财物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恶务尽,强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核查涉黑恶类线索149条,破获涉黑涉恶案件73起,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220人,打掉犯罪团伙23个(其中涉黑团伙1个),移送起诉52件125人。在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中,我市排名位居第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是创新工作成果亮点纷呈。探索建立了全市平安指数预测 预警信息系统,有效提升了对社会风险的预测预警能力。在全省率先推出并实现“家庭平安保险”全覆盖,增强了公众平安建设的获得感。成立由独立第三方主导的医疗纠纷专门调解组织—市医调委,为有效破解了医患纠纷矛盾问题提供了经验。成立了全省首家市级专业性、学术性平安建设研究组织—铜川市平安建设研究会,搭建了综治及平安建设研究和学术交流平台。宜君县在农村大力开展轮值轮守巡逻工作,开辟了新形势下群防工作有效途径。这些创新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 广泛赞扬,促进我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八是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先后建立了综治委全体会议、目标管理、实绩档案、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工作实效运用于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综治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为综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包抓社区(村)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对相对落后乡镇街 道重点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被管理单位追赶超越,争先进位,提升水平。建立“五化”工作推进机制,助推工作高效落实。
  九是公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全市近5年来刑事发案率下降 46%,破案率提高 14%,中省市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件全部侦破,现发命案侦破率连续 6年保持 100%。每年确定一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和治安混乱地区进行综合治理、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地区治安面貌改善,全市社会治安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 91%以上,2017年达到93.93%,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3位。
  虽然我市综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水平。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目标。展望未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顽强拼搏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深化平安铜川建设,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活动中去,大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争创工作格局,为全市转型发展和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工作成效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党华宁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成效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市中院坚决贯彻中央顶层设计,严格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重点,聚力员额制改革焦点,破解放管结合难点,坚持步调一致,勇于探索,创新驱动,稳妥推进,一批重点改革项目陆续落地生根。
  一、坚持判审统一,以法官员额制改革推进司法审判质量变革
  市中院按照试点先行、全市齐进、制度跟进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一是试点改革先行先试。耀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于2016年2月启动,8月结束,耀州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突出,在全省作了经验介绍,为全市改革工作全面铺开积累了成功经验。二是整体遴选蹄疾步稳。于2016年8月和2017年8月分别启动全市法院首批和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两批共遴选员额法官90名,占全市法院法官总数的52.02%,占全市法院编制数的29.70%,且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三是办案主体巩固夯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突出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全面压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95%的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或审判长签发,实现绝大多数案件由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自主裁判、独立负责。推行随机分案制度,所有案件随机分至员额法官名下,避免了人为分案引发的“人案不均”,全面彻底杜绝了未入额法官办案及挂名办案、委托办案现象,为案件质量的平稳提升打牢了制度机制。
  二、坚持放管结合,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司法审判动力变革
  全市两级法院围绕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全力剔除科层制管理模式,精准厘清院庭长审判监管权限,有力构建了权责一致、放管结合、监督制约一体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一是持续夯基垒台,推进团队管理网格化。在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结束后,市中院在全省11个中级法院中率先组建了“1+1+1”模式新型审判团队。在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结束后,市中院根据员额法官增配情况,于今年元月按照“3+2+3”模式对审判团队完成优化重组。全市两级法院根据各院工作实际,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审判资源得以充分盘活用足,82%的在编人员集中于审判一线。二是推进放管结合,推进院庭长行权宏观化。建立刑事、民商事和综合类三个专业法官会议类别,为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正确裁判提供智力支持,全市法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2次,研究讨论案件41件。坚持“放权”与“控权”有机统一,各基层法院制定《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实施办法》、市中院制定《院、庭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清单》,明晰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限,探索建立院庭长“静默式”列席审委会和“四类案件”分类监管机制,推进院庭长审判监管由结果干预向程序约束转变,由微观监管向宏观行权转变,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三是跟进配套措施,推进团队办案高效化。积极推进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司法警察改革,市中院于8月份完成全市法院在岗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职务转换82人,近日,又向社会发布了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拟招聘人员88人。市中院员额法官与书记员配置比例已达到改革要求的1:1。严格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5名员额法官按期晋升,按期完成88名法官助理职务转换工作。
  三、坚持权责一致,以考核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司法审判责任变革
  全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权责一致、奖惩一体,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警示惩戒相配套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为审判绩效实现最大产出建强了责任体系。一是固化责任清单。建立员额法官、审判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制度定岗明权,以制度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入额院长、副院长办案制,明确其最低办案比例,2016年至今,全市法院16名入额院长、副院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080件,占诉讼案件结案数的7.31%,入额院领导全面回归审判一线。二是强化责任倒查。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纪检组对未进行填写或未如实填写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优化质效产出。依托法官员额制改革,推进执法办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改革初期发回改判率偏高,结案进度“前松后紧”等质效顽疾,坚持“十个指头弹钢琴”,从去年开始持续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部署开展“五比五看”审判执行业务竞赛活动,通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文书、作风五个方面17项质效指标“比学赶超”,2017年全市法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陪审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同比分别提升11.51%、16.22%、2.02%;案件发改率、信访率同比分别下降3.15%、0.28 %,无超审限案件,审判质效呈现“三升两降一无”良好态势。2018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474件,同比上升6.24%,结案5955件,同比上升9.53%,结案率达79.68%,同比上升2.39%,高于全省平均值0.07个百分点,全市两级法院结收比和结案率均居全省第一位。
  四、坚持同频共振,以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审判效率变革
  一是智能辅助,延伸便民利民触角。“智慧法院”建设稳步推进,近三年来,市中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解答咨询347人次,联系法官59人次。依托自行开发的诉讼服务手机APP和执行手机APP,“零距离”掌上服务。全面上线智能“小法”机器人,全天候智联服务。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0件,成交额932.99万元,节省佣金45.89万元。“微信调解”、网络送达等措施逐步应用。市中院建立诉讼保全保险担保机制、律师值班制度,耀州法院设立涉诉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站,基层法庭直接立案制度逐步推开。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员制度,司法鉴定效率平稳提升。有力构建了网站、电话、短信、微信、APP、窗口“六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二是繁简分流,畅通纠纷化解渠道。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广并深化“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近三年诉前化解纠纷、确认人民调解 959件。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连续两年超过75%。全市法院自上而下成立速裁中心或速裁合议庭,于今年元月在耀州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全市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超过10%。三是综合施策,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耀州法院在全省率先组建家事审判法庭、家事审判团队和家事调委会,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和全省分别做了经验介绍,改革经验被《人民日报》刊载,并被陕西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在铜召开后,家事审判“耀州模式”在全市法院全面铺开,印台法院发出全市首份“人身保护令”,宜君法院2017年家事案件调撤率达92.24%。
  司改,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如果不能迎难而上,就会一退千里。市中院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继续涉险滩、闯难关、谋创新、压责任,继续思“破题”之策,寻“解题”之法,行“答题”之道,以“钉钉子”精神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成效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少田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成效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以来,铜川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顶层设计,严格落实省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聚焦司法体制改革重点,聚力员额制改革焦点,破解放管结合难点,破局开路、攻坚克难、努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司法体制改革陆续落地生根。目前,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已基本确立,“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已经形成,改革效果初步显现。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的情况。
  一、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夯实司法责任制基础
  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的重大改革,是准确定位检察职能的必然需要,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石。铜川市检察机关按照试点先行、全市齐进、制度跟进的原则,以员额制改革为基础,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与行政职级完全脱钩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度。明确了三类人员职务序列、职务设置、职务晋升和职数比例。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员额检察官75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6%;检察辅助人员85人,占编制数的41%;司法行政人员39人,占编制数的18%。市检察院共有员额检察官20人,占编制数的33%;检察辅助人员20人,占编制数的33%;司法行政人员15人,占编制数的25%。
  二、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构建检察权运行机制
  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着力建立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在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改革原有三级审批办案模式,取消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区分检察长审核权与审批权,形成以检察官办案为核心的职权运行新模式。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等系列制度文件,明确了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等各办案层级的办案职权,将原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行使的80项权限下放给检察官,授权比例达到51%,赋予员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同时明确相应的司法责任,确立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推动了办案质量、效率的同步提升。
  三、推动“大部制”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
  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安排,市检察院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检察管理体制。按照省编办和省院改革精神,市检察院设“8部1室”,县区检察院设“4部1室”。2017年8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66个减少到54个,监察体制改革后,自侦部门职能划转,目前内设机构为39个,精简了41%。内设机构整合后,按照责任制改革的要求设立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基本的办案单元,承担办案任务。按照2:1或1:1的比例配备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建了34个新型办案组织。各部负责人不再审批和审核案件,减少了办案的中间层级,一些不再担任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直接投入一线办案,促使优质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回归。办案效率不断提升、质量保持平稳,2017年审查起诉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
  四、规范领导办案,发挥领导模范带头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入额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办案”的司改精神,制定了《铜川市检察机关案件分配办法》《铜川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案件通报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对领导办案质量、数量、类型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所有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全部编入办案团队直接办理案件。在办案方式上,要求必须完成案卷审查、讯问询问、出席庭审等事项,同时承担相应司法责任。在案件类型上,重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以及在法律适用、法律监督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充分体现所办案件的“含金量”。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院领导作为案件承办人直接办理案件572件,占办案总数的30%;部门负责人办案783件,占办案总数的41%,达到办案要求,两级院检察长办理案件已成为新常态。2018年,5月3日上午,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以公诉人身份对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出庭支持公诉,为落实员额办案责任制作出了表率。
  五、加强绩效考核,公正客观评价工作质量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更新管理方法,改进管理机制,完善考核体系,狠抓考评落实,各院制定并认真落实《铜川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等相关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开展季度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合理设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奖金数额,适当拉开差距。2017年底,市检察院召开了各处室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会,院党组讨论确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予以公示。其中,评为“优”“良”“中”等次分别为9人、30人、 26人,占比分别为15%、45%、40%。
  六、全程进行流程监控,有效监督办案质效
  全市两级院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过程中,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建立了以案管部门总牵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为手段,法律文书签发、审核为载体的新型办案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了对事、对案、对人监督的全覆盖。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自动轮案”功能,将案件分配到各员额检察官手中,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建立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覆盖、电子卷宗系统全覆盖、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覆盖、“两微一端”系统全覆盖,检察开放日活动全覆盖。坚持严肃问责与保障履职相结合,明确规定对故意违法违纪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追责。
  在我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员额制检察官退出和惩戒制度,畅通各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积极回应群众对改革工作的关切,实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事业和检察队伍健康、有序、均衡、协调发展。
  谢谢大家! 


铜川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 

铜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科明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铜川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40年峥嵘岁月,40年历史变迁。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铜川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依法治市战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狠抓法治公安建设,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逐年提升。市公安局连续7年在全省公安机关法制目标考核中位居前列,连续11年实现行政案件零败诉、执法安全零事故、国家赔偿零赔付,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考评优胜组织单位。2016年10月,市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成为西部唯一一家市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迈入全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之列,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一是党政重视,顶层推进。2017年11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意见》首次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系统部署,标志着我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升为地方党委、政府工程,在组织布局方面迈向了新层次。
  二是基础建设,规范达标。全市公安机关建设规范化执法办案中心7个,执法办案区36个,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确保了执法安全。建成案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8个、报案室49、案管室52个,群众报警报案规范受理。配备电脑1780台,执法记录仪1350个、单警装备2000余套,民警执法装备配备到位。投资2700余万元,建成执法记录仪信息管理、智能化办案区管理、智能案卷管理等5个系统并深度应用,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越。
  三是执法本领,显著提升。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牢固根植。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狠抓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考核监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常态组织“百堂讲座、百场抽考、百案评析、百次预警”及“大学法、大练兵、大考试、大竞赛”活动,狠抓典型案例点评、远程视频培训、规范执法视频演示、旁听法庭庭审等实战培训,基层一线民警每年执法培训不少于15天,参训率达100%,执法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通过率达到95.5%,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2人,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制度改革,全国领先。2015年8月,在全省率先完成受立案制度改革任务,各分县局建设报案中心、案管中心,基层所队建设报案室、案管室,落实“五巡查五复核”工作机制,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有效破解了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办而不结等执法难题,受立案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自运行以来,共巡查警情46056起,巡查案件 15945起,纠正有案不受、受案不立45起,处理受立案管辖争议26起。全省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山东、广东、西安等100多家省内外公安机关先后来我局学习考察。同时建立实施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的“两统一”工作机制,刑事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五是执法管理,智能高效。全市建成7个一体化、智能化执法管理中心,创新“案件一站办理、法制同步审核、全程智能管理、合成服务支撑”的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新机制,最大限度的减轻了民警执法负担,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执法、监督、管理效率。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强力推进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执法记录仪信息管理系统、办案区智能化管理系统、智能案卷管理系统、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查询平台等深度应用,实现了执法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审核审批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生成、监督考评网上开展、执法行为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管理、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执法数据网上统计,以“大数据”编织“执法铁笼”,构建了全流程、全要素、全采集、全录入的闭合执法管理体系,有效杜绝了执法不规范行为,执法办案活动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六是案件进展,一键查询。2016年12月,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查询系统,实现了执法办案“五公开一回复”,即公开案件查询方式、公开案件进展情况、公开执法依据和流程、公开行政处罚文书、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回复群众投诉,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即可查询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投诉执法不规范行为,以执法公开促进了执法公正。平台运行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公开警情38330起,案件16943起,公开文书7221份,公开率达100%,群众投诉回复率达到100%。
  七是执法制度,日臻完善。积极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我市首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地方立法,2018年9月顺利通过人大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制定出台《受案立案管理工作规定》《民警执法执勤规范用语》《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操作规程》等39项规范性文件,编印《执法制度汇编》《常见警情处置规范》《治安案件裁量标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汇编》《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法律依据及适用解读》,民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案件审核把关、个案质量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全省首创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度,持续明确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了严格公正执法。
  八是法治建设,长足发展。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编制执法权责清单,对全市公安机关402项执法权责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做到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简化优化办事流程,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制定出台便民利民改革61项措施,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落实“最多跑一趟”承诺,以群众“最多跑一趟”为标准,按照“谁主管、谁申报、谁负责”原则,对市级公安机关承担的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逐一对标检查、逐项分析、综合研判,确认43项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办结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上线运行,为群众提供361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其中查询18项、预约119项、办理73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市公安局“澎湃问政”服务号、“铜川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官方头条号互联互通,同步宣传,形成矩阵,全方位、多层次向社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正能量不断弘扬。市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被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谁执法谁普法”先进单位。
  执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征程中,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坚持政治建警、法治兴警、科技强警战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生命线,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平安铜川”建设提档升级,以优异的成绩给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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