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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十三条金融措施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3-03 08: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落实中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以及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2月18日,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联合铜川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等八个方面,提出了13条金融财政优惠措施应对疫情,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继续落实好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各项政策,确保我市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要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贷支持,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建立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争取纳入全国名单。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企业信贷支持,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人民银行将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切实提高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及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在我市的运用规模。截止2月28日,我市金融机构已向6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2142.4万元;工行铜川分行和建行铜川分行运用专项再贷款向我市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300万元;人行铜川中支计划在2月26日至6月30日期间,向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1.2亿元,截止目前,耀州联社和印台联社已运用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贷款4笔共计68万元,其中耀州联社向石柱镇某涉农商户发放的贷款为陕西省首笔支农优惠利率贷款。
  《意见》提出要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要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政策,确保我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50个基点;对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财政部门要对中省贴息剩余部分进行贴息,实现企业贷款零利息;对未纳入全国名单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在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上再降50个基点,财政部门予以50%贴息。对满足条件,使用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财政部门给予两年期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使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截止2月28日,我市已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的贷款预计可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00余万元。
  《意见》提出要增强金融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企业要取消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用,采取增加担保额度、延保、续保等方式做好金融配套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用,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收取的担保费降至1%以内;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收取的担保费降至1.5%以内。鼓励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企业的担保费率不高于原正常收取担保费率的80%。市金服转贷公司、市金服投资公司要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费用。截止2月28日,市金服转贷公司已为1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转贷700万元。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在为疫情防控企业办理外汇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划拨疫情防控资金,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等方面要坚决落实好相关政策,开通“绿色通道”,降低或免收相关费用。据悉,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工行铜川分行、农行铜川分行、中行铜川分行通过“绿色通道”相继为市红十字会和2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完成账户开立等工作,中行铜川分行及辖内农信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免收向湖北防疫专户捐款汇款的服务手续费。
  此外,《意见》还要求全市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通过线上服务及预付保金等方式,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发挥好保险的保障功能。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金融需求。支持符合条件且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有关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用好疫情防控下国家直接融资优惠政策。要求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各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企业的监测和督导,联合打击利用疫情物资生产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恶意骗贷、以贷养贷、骗取过桥资金、故意拖欠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实现我市金融风险可测可控,金融服务高效有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曹金 通讯员:赵瑞)


网络编辑:王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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