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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督促改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27 08: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中央督导以来,铜川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按照“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个重攻方向”和“八位一体”总体战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难点重点,持续严部署、强整改、压责任、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鲜明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市中院党组会5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学习会8次,召开扫黑办工作会议33次,集中研讨案件6次,持续抓整改、破难点、扫盲点。全面落实领导包抓联系区县法院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推动边督边改,对基层法院开展5轮次的督导检查、下沉督导,全市两级法院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实行拉条挂账,立行立改,全力推进。市中院多次深入基层就案件问题研判指导,纪检组对反馈出问题的办案人员进行了调查和问责。特别是针对宜君县曹某案,会同公安机关加大执行力度,现已将涉案的罚金、违法所得及渔利12.98万元全部追缴到位,对相关责任人作了诫勉谈话处理。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全面开展案件大翻查。
  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市中院对基层法院受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登记、逐案跟踪,全程跟进。特别是对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问题,抽调业务骨干专题研究,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成立专案组和案件指导组,组建专案合议庭,提前制定审理预案,落实提前介入机制。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检察机关以涉黑涉恶起诉的一审涉黑涉恶案件7件48人,其中,一审涉黑案件1件25人,一审涉恶案件6件23人。判决认定涉恶案件并生效2件4人。
  坚持深挖彻查,提升核查质效。按照“线索不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要求,对全市法院2016年以来审结和正在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翻查,对近5年来未办结案件和近3年来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翻查,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通过翻查发现线索63条,共受理举报、排查、交办转办线索64件,法院应核查40件,已核查39件,正在核查1件。
  突出协同作战,汇聚攻坚合力。与市级各部门同行同向,联动配合,主动向市扫黑办、省法院请示汇报案件审理中问题8次,与市纪委、监委就“保护伞”线索排查会商5次,与检察机关召开涉恶案件办理会商9次,统一办案思想、统一法律适用。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推进行业领域整治,共向市、(区)县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件。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打击声威。坚持既打好“实体仗”,又打好“舆论仗”,不断强化宣传发动。全市法院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广场,通过入户、讲课、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宣传28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4000余份。市中院成立专项斗争宣讲队,开展知识宣讲8场次,官方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知识问答、新闻稿件共计36期,利用“一周一案三问”普法微平台向基层村组推送涉黑涉恶典型案例3期,LED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片900余小时,创新运用短视频、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方式,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媒体宣传格局。两级法院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设置线索举报箱,在诉讼服务中心悬挂线索举报方式公示牌,全天候受理案件线索,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张婉婉、张文东)


网络编辑:蒋明明
信息审核: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