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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
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

来源: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4-24 21: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室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作出进一步部署。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发扬实干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精简文件改文风
  1.合理确定文件印发数量和范围,减少普发性文件,严控配套文件数量。2019年市级发至县级以下部署工作的文件减少30%以上。
  2.上级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转发。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有明确要求的,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没有明确要求的,不再发文,重点抓好任务落实。
  3.领导同志的讲话、报告等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不再制发文件;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4.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级部门不得向区县委、县政府发送指令性文件,不得要求区县委、县政府报送公文;各级要求报送文件资料时,须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
  5.发扬“短实新”文风,市委、市政府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10页,安排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7页。
  二、压缩会议转会风
  6.严格会议审批备案,市级部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须提前5个工作日报市委统筹审批,能合并的合并,能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召开视频会议。能以电话沟通等形式协调工作、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2019年会议数量压缩30%以上。
  7.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一般不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区县及以下不搞层层传达,重点抓好任务落实。中省视频会议结束后,可当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一般不再专门开会安排部署。
  8.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要求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市级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得要求区县党政负责同志参会。
  9.开短会、讲短话,除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两会等会议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全面工作的讲话一般不超过60分钟,专题会、座谈会等其他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大会发言每人一般不超过5分钟,一般工作会议不安排交流发言。
  三、统筹规范调研督查考核
  10.市级领导下基层调研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市级部门负责同志下基层调研,实行“对口”陪同,区县党政负责同志不陪同。
  11.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2019年对区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市级各部门同类事项应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
  1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除中省明确要求的考核事项外,原则上市委、市政府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考核,市级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考核项目;市级部门业务工作考核以日常掌握的情况为依据,不得进行专项工作考核,确需开展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批。
  13.督查考核要坚持结果导向,除中省有明确要求外,不得自设留痕事项,不得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QQ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得将设置宣传标语、宣传栏、展板等纳入督查考核内容或提出硬性要求。
  14.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得随意冠以督查、检查、督导、考核等名义,严禁以专项行动、强化监督等方式变相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督查提倡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用陪同。除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突发事件等和落实中省有关要求外,休息日、节假日不安排会议、调研、检查等活动。
  15.凡中省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要求基层对单项工作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不得随意要求挂牌,更不得作为考核任务。
  16.各级各部门除保留工作交流必要的微信、QQ群、政务APP外,不得将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APP作为24小时工作媒介。
  17.集中清理各类评比、达标验收、表彰创建活动,除中省要求的评比达标创建外,市级层面一般不再增设其他评比创建项目。
  18.集中清理“一票否决”事项,除中省明确规定事项外,一律不得设立“责任状”或签订目标责任书。
  19.进一步厘清市级部门与区县、区县与乡镇的职权职责,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严禁以“属地管理”名义向下级单位转嫁责任。
  四、改进完善问责机制
  20.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分析干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方式,减轻干部心理负担。
  21.对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审慎妥善处理,做到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
  22.正确把握干部工作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关心、教育和培养,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五、完善激励关怀机制
  23.严格落实市委“三项机制”,每3年在全市范围内综合评定5名“优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提拔重用;对在脱贫攻坚、救灾抢险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24.进一步做好平时激励、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等制度,关心关注基层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组织保障
  25.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办公室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参加,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要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给基层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强化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为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屈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