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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成效显著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11 08: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紧紧围绕“降成本、优环境、解难题”主题,切实落实降成本“四降一升”21条具体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政策红利释放愈发强劲,企业成本逐步下降,市场活力显著增强。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约5亿元。
  税费负担持续减轻。积极落实中省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涉企收费清单的管理,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2018年全市涉及企业收费项目从2015年的52项减少到26项,收费由2015年的5979万元减少到2018年的1925万元。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积极实行《企业收费登记簿》制度,今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1月16日起,降低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同时禁止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规范金融服务收费。金融机构积极落实降成本各项举措,今年共支付企业抵押评估费等28.18万元,为小微企业减轻了负担。拨付担保补助资金100万元,市级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及各区县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050万元,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用工成本不断下降。严格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按照延长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缴纳标准至明年6月30日的政策要求,今年为企业减少失业保险费支出960万元;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共为468户次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342.12万元,惠及职工6.6万人次,切实为企业减轻了用工成本。
  用能成本明显降低。一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今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8月1日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7.74分,全年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1182万元。取消电网企业部分收费项目,同时退还了向64户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用620万元。今年8月1日起,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千伏安每月5元,为美鑫自备电厂降低费用175万元/月。二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今年天然气价格改革中,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配气及销售价格并轨,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0.11元/M3,11-12月降低企业用气负担106万元。三是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推进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未经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鼓励用水户与再生水企业协调确定销售价格。 
  物流环境持续优化。积极落实《铜川市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实行货运车辆综检与安检依法合并“两检合一”、异地年审等措施,我市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取得了综检、安检“两检合一”资质。截至10月底,2261辆货运车辆实行了“两检合一”,减轻了经营者负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对物流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推进我市物流降本增效。支持农村客运与快递物流合作,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运营效益。
  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一是简化办税程序。积极推行“电子税务局2.0版”,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将税收业务纳入“网上办理”范围,基本实现纳税人“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二是支持市级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制定了《铜川市市级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意见》,对于园区建设(含改造)及企业自建的标准化厂房给予补助,前期一次性注入资金2.8亿元,支持市级工业园区土地开发,切实支持标准化厂房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用。三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拨付省属下划企业“三供一业”省级补助资金6032.82万元,市本级安排市属企业“三供一业”补助资金1053万元。四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等方面划定的18个“不准”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市级层面工作协调机制,研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体措施,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讯员:梁永锋)


网络编辑:蒋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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