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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文明交通单位、个人评选中获佳绩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05 07: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2月2日,陕西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西安市大明宮遗址公园举办办了全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对2018年推选的文明交通单位、社区、学校、村以及陕西好司机、陕西好交警、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了表彰。我市4个单位、1名司机、1名交警获殊荣。
  2018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了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达到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赢得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送的单位及个人经过层层推荐、群众评议、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最终陕西恒丰铜川客运有限公司荣获“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称号;宜君县太安镇中小学荣获“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称号;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办天宝滩社区荣获“文明交通示范社区”称号;新区咸丰路街道办景丰村荣获“文明交通示范村”称号;市公交公司第六分公司梁西海荣获“陕西好司机”称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三中队魏亮荣获“陕西好交警”称号。(通讯员:朱水银 刘娜)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薛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