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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赶超越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铜川市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09-10 08: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铜川市司改专项小组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公平正义,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围绕21项改革要点和10项任务清单,以“五化”机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改革推进快、步子稳,公安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有的改革措施已经基本到位,司法行政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司法责任制改革蹄疾步稳
  按照“3+2+3”模式为基本架构对之前运行的“1+1+1”架构的团队运行模式进行了优化重组,对部分业务庭室进行了有机整合,设立民商事、刑事、综合、执行四大审判执行单元。坚持“放权”与“控权”有机统一,明晰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限,探索建立院庭长“静默式”列席审委会和“四类案件”分类监管机制,推进院庭长有限行权和宏观行权。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一审民商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15.50%,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2.17%。成立速裁中心或速裁合议庭,在耀州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全市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45件。积极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改革,市中院于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名,并从综合部门抽调4名书记员充实到审判团队,市中院员额法官与书记员配置比例已达到改革要求的1:1。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截至目前,全市入额院长、副院长共承办各类案件393件,同比上升10%,结案285件,同比上升39.14%,院领导全面回归审判一线。严格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5名员额法官按期晋升,按期完成88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转换工作。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两级院全部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将80%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大批检察骨干回归业务部门,办案力量增强20%以上。制定了《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进行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评定工作的前期摸底和调研。落实领导干部办理案件通报制度,实现了入额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分别将内设机构整合为8部1室和4(5)部1室,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自动化办公系统等“智慧检务”成果投入使用。
  公安改革成效显著
  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按计划完成编报招录和职务序列改革有关职级测算认证工作,在印台分局试点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目前正在深入推进之中。创新警务模式,加强警务保障。完成32个农村中心警务室建设任务,配备警力、办公设施、警用装备。建成市公安局重点项目库并投入使用,市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建设主体竣工,强制戒毒治疗中心完成初步设计规划。强力推进执法管理中心建设。制定下发《执法管理中心建设方案》《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标准》,下发局长令督办落实,半月一通报一月一巡查,强化推进。目前,印台分局已建成执法管理中心。虹桥、建乐分局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宜君县公安局、王益、耀州分局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深入推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成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铜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亮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和身份登记,逐人对照标准,从严资格认定。合理确定员额,科学设置岗位,严格程序要求,组织过渡考试。建立辅警“1+6+N”管理体系,助推“1+6”辅警管理制度落实落地。我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受到省厅充分肯定。
  司法行政改革稳步推进
  扎实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改革,努力提高各单位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摸底调查行政单位中有资质人员信息。截至目前,市人社局、市法制办、王益法制办都具备了办理公职律师的条件,正在积极准备相关申办材料;在市律协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市律师维权和惩戒中心人员组成相关事宜,积极指导设立条件成熟的相关部门就公职律师办公室设立相关资料进行初审。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年度执业考核。全面推行百分量化考核等形式,强化考核质量,全市14家律师事务所,经考核全部确定为合格格次;104名执业律师(含10名法律援助律师、6名公职律师),全部考核称职;5家公证处,市公证处为优秀格次,其他4家为合格,11名公证员,1名优秀,10名称职。实现了规范律师、公证执业行为,推进律所、公证处规范化管理和执业工作,促进了执业水平、服务质量。(市司改专项小组供稿)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党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