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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18 09: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7年3月21日,铜川市召开2017年铁腕治霾“1+7”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发布《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1+7”行动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铜川市将清理取缔城乡结合部、新城建成区周边等区域内的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为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全市专项行动时间从2017年3月底至2017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从2017年3月底至4月底)
  各区县政府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五小企业”“六小场所”等排污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户。排查排污企业的基本情况、证照是否齐全,以及污染排放情况,认真填写登记表,建立排污企业档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环保部门把关,由区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散乱污”企业名单。
  清理取缔阶段(从2017年5月初至2017年10月底)
  各区县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分类治理。对于证照齐全、污染排放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提升,包括改进管理,技术改造等措施。对于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具备环保提升改造条件的“散乱污”企业,要进行清理取缔,包括采取搬迁、整合、取缔等措施。
  各市级主管部门专项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区县的指导,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无证无照违规经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1月初至2017年11月底)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全市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考核办法,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展专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相关市级部门进行考评。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认真学习传达省、市铁腕治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了大家对做好铁腕治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铁腕治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市“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县也按要求成立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建立了工作制度。市领导小组印发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对全市工作方案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的目标、任务、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区县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了市级部门包抓区县制度、定期会议制度和现场推进工作制度。四是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市工信局牵头召开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会,随后各区县也召开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动员会。为加强工作调度,市上每月定期召开“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对当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由各区县工信部门牵头,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配合,按照网格化的要求,进行拉网式全面摸排,力争做到不漏一户,全面摸清了污染企业底数。在此基础上确定“散乱污”企业。全市共摸排、确定“散乱污”企业共129户,其中,宜君县45户,印台区12户,耀州区13户,王益区44户,新区管委会15户。二是加大清理取缔力度。各区县政府均高度重视,一边摸底,一边进行清理取缔。三是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整治。结合前期省市督查中发现的“调查摸底工作不全、不细、不实”问题,市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企业治理。要求各区县在前期已上报确定的的“散乱污”企业底数基础上,继续进行摸排,查漏补缺,确保摸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污染企业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了《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工作宣传方案》。各成员单位围绕“散乱污”清理取缔工作,深入挖掘新闻点,大力宣传报道“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市工信局于4月21日在铜川日报以《今年我市将全面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各区县印发了关于“散乱污”企业宣传资料3000多份,设立了“散乱污”企业举报电话。各区县在新闻媒体上播放“散乱污”企业治理新闻消息20多条。
  (四)加大督查力度。由市工信局领导带领、环保、安监部门联合进行专项督查。首先对各区县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会进行安排部署,调查摸底进展情况,以及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进行了督查,并向各区县政府书面反馈了督查意见。其次,重点对各区县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及现场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第三是对铁腕治霾暗访中有关13家“散乱污”企业(新区8家、耀州区4家、王益区2家)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不断督查,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五)严格考核问效。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市制定了《铜川市“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年底对各区县“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调查摸底工作、清理取缔工作、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报市铁腕治霾办,且按照考核办法奖惩兑现。
  全市共摸排、确定“散乱污”企业共129户,截止12月底,全市完成清理整顿数88户。其中取缔67户,改造提升21户。完成全市“散乱污”企业总数的68%,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30%和50%的任务。


网络编辑:吕梅
信息审核:蒋明明